2021-07-27 10:22:35来源:无锡市住建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锡建房市〔2021〕1号)有关规定,提高二手住房市场信息透明度,促进市场理性交易,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无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监测中心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形成我市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并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无锡房地产市场网等平台发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无锡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