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学区房调控政策的通知

2021-08-25 10:22:17来源: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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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安徽
  • 颁发时间:2021年8月24日
  • 发文字号:合房联办[2021]1号
  • 发文机构: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实施日期:2021年8月25日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合房联[2021]1号)要求,依据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切实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现就扩大二手住房限购范围通知如下:

      自2021年8月25日起,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合肥市屯溪路小学、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合肥市和平小学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

附件:1.新增二手住房限购区域范围

          2.在途交易处理的主要措施

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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