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5 10:22:17来源: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合房联[2021]1号)要求,依据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切实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现就扩大二手住房限购范围通知如下:
自2021年8月25日起,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合肥市屯溪路小学、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合肥市和平小学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
附件:1.新增二手住房限购区域范围
2.在途交易处理的主要措施
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