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综合规定 2024-07-24 09:24:41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城市: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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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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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三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广州不动产登记部门深化改革创新、惠企利民,现推出第三批服务举措。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出“购房即交房、交证”服务。进一步扩大“交房即交证”服务范围,对本市范围内的现售房屋,购房人缴清房款并且满足交房和过户条件的,可以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申请人通过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即时核发不动产电子证照,实现“购房即交房、交证”。
二、推出“交地即交证即抵押”服务。进一步深化“交地即交证”“抵押即交证”服务,企业公开出让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且有融资抵押需求的,可以在土地竞拍或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交地即交证即抵押”服务申请,登记机构提前介入服务,指导企业提前准备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告知其线上或线下的申办方式,对接金融机构提前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企业在缴清相关地价和税费,并完善相关登记申请材料后,可会同金融机构同时申办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步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提供不动产登记税费金“一码清缴”服务。申请人在不动产登记大厅或者广州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如交易、互换等)时,所需缴纳的全部税款(契税、印花税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动产登记费等)与土地出让金,可选择使用手机扫码或者现场刷卡一次性缴纳,实现相关税费金“一码(一次)清缴”,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缴税、缴费便利度。
四、扩大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服务。应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技术,实现与郑州、武汉、长沙、海口、厦门、无锡、百色、梅州、韶关等九地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合作,通过提供异地帮办代办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以及房屋转移、变更等高频登记业务“跨城通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办证服务。
五、推行批量登记案件“一表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针对同一申请人同一类型批量登记案件,推行“一张申请表+清单附表”一套共性材料申办服务,批量案件相同的登记要素在申请表填写,差异情况列入附表,减少申请人重复申报,提升案件申办效率,提升办理便捷度。
六、实行土地使用权“带押变更”。已抵押的土地经相关审批同意进行合并或者分割的,用地单位和抵押权人可以同时申请办理土地变更(合并或分割)和抵押权变更登记,既保障原抵押权安全,也免除企业提前还款压力,帮助企业“零成本、零负担”完成不良资产整备、重组、分设、引资等迫切需求。
七、推出不动产登记窗口多语种服务。在驻市政务中心营商环境查询专区和各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多语种服务窗口,推出英、日、韩语窗口服务,对有相关登记业务办理、登记信息查询等需求的外国人士,窗口人员借助相关翻译设备等做好翻译沟通、业务指引,提供更精准、便捷的服务体验,推进窗口服务国际化、便利化。
八、优化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不动产登记服务。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相关房地产企业对接联动、延伸服务,前置和优化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深化查询二维码应用,方便换购双方及时查询,提前掌握交易风险;积极推广房屋“带押过户”和预告登记,实现新旧房屋转移、新房抵押设立、旧房抵押注销等手续无缝衔接,并纳入“一窗办理”绿色通道,提升登记服务质效。
九、实现抵押权变更登记自助缮发证。不动产登记机构扩大登记业务自助缮发证范围,申请人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可以选择在自助缮证机打印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免于窗口排队领证,进一步延伸服务时间,提升领证便利度。
专此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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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 0.13%
- -0.91%
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
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贺住建发〔2024〕7号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贺州市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2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 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 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 5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遂宁市公安局 遂宁市民政局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遂宁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遂宁监管分局 关于印发《促进市主城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6关于印发《海南省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7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8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城市更新过程中对国有土地上私有房屋实施房屋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 9苏州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 10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