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

2022-06-02 10:15:32来源: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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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四川
  • 颁发时间:2022年5月31日
  • 发文字号:眉房金管委[2022]2号
  • 发文机构: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实施日期:2022年5月31日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住房公积金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贷款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渡过难关,现就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有关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租房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提高到18000元。

  以上政策实施时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支持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购买住房

  (一)提高贷款额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贷款政策规定的最高额度上提高1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贷款政策规定的最高额度上提高20万元。

  (二)实施“既提又贷”。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范围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贷款发放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上述“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及“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分别指2011年11月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后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及202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后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

  以上政策有效期5年。

  三、支持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一)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眉山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缴存职工可持相关出资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眉山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老旧小区改造,缴存职工可持相关出资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支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提取住房公积金。眉山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缴存职工可持相关出资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政策有效期5年。

  四、以上政策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点击下载附件:眉房金管委2022年2号: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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