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意见

2022-12-02 17:38:37来源: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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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安徽
  • 颁发时间:2022年12月01日
  • 发文字号:宜公积金委〔2022〕9 号
  • 发文机构: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实施日期:2022年12月01日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住房公积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根据国家卫健 委、住建部等 17 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 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 号)文件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因城施策的原则,支持住房政策向多子 女家庭倾斜,现就在我市租购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 积金,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 家庭,可按照家庭实际租房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每月 不超过 1800 元。

  二、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最高贷款额度增加 10 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月 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三、本意见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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