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信贷 2023-09-06 11:37:41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 城市:山东
- 颁发时间:2023-09-0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 实施日期:2023-09-01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信贷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关于调整优化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各国有商业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各外资银行青岛分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青岛即墨支行、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胶州支行、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西海岸支行,各村镇银行,各财务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结合当前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更好满足购房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指导青岛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调整优化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即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上述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上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商业银行在此日期前已接卷但尚未完成贷款合同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可按新政策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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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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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1%
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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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2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 3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 4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优化成都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 5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三部门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 6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 7关于优化上海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 8关于优化苏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 9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 10关于优化无锡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