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我会组织完成了2020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0年11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有异议,都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意见反馈: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宅技术委员会
电话:010-58934674
附件:2020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2020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