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号召,促进我国房地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满足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和部品部件制造等有关单位对装配式建筑建造与管理专业技能的迫切需求,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经我会研究决定,开展“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并制定《2021年装配式建筑构件与安装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报名简章》和《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核方案》,通知如下。
1、评价报名及考核站点申请
联系人:白 珂、陈 龙
电 话: 010-58731078、13552518353、15074828998
邮 箱:crea_zps@126.com
2、监督及投诉
联系人:董书慧、王 浩
手 机: 010-64801731、18311236018
附件:1、2021年装配式建筑构件与安装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报名简章
2、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核方案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1年7月2日
附件1:
2021年装配式建筑构件与安装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报名简章
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精神要求,结合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房协”)《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现将2021年装配式建筑构件与安装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初级)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① 建筑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在校学生;
② 具有中等职业学历并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工作一年及以上从业人员。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中级)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① 建筑相关专业高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在校学生;
② 具有初级认证证书并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工作三年及以上从业人员;
③ 具有高等职业教育学历并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工作一年及以上从业人员;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高级)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① 建筑相关专业应用型本科及以上学校及以上在校学生;
② 具有中级认证证书并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工作三年及以上从业人员;
③ 具有应用型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工作一年及以上从业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21年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每月月初启动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考前7个工作日。交费完成、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流程完成。
三、考评费用
1、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考评费标准:
2、交费方式:
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评费用由该项目的技术支持单位北京星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并开具等额发票。
账户名称:北京星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账 号:110061671018800001108
3、交费截止时间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报名程序完成后,报考科目不能更改。因申报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评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考评时间
五、考评形式
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分为科目一和科目二。科目一实行全国统一组织命题在线机考,根据不同等级要求完成理论、岗位模拟、深化设计、专项设计考核,其中岗位模拟的考试项目、考核模块的深化设计及专项设计分值均以100分呈现,评阅后的得分按百分制折算后与理论部分汇总,最终汇总分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科目二由考点申请实施现场考核,由考评员进行现场评分,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合格证书。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证书管理
考评通过人员由中国房协颁发装配式构件制作与安装职业能力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职业能力等级证书”)。证书相关信息可在中国房协网站(www.fangchan.com)和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平台(http://www.crea.cn)进行查询。
七、防疫要求
1、考试前,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提前准备好口罩等防护用品。赴考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个人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2、参加考核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地政府及考核点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健康码,测量体温。
3、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联系方式
1、评价报名及考核站点申请
联系人:白 珂、陈 龙
电 话: 010-58731078、13552518353、15074828998
邮 箱:crea_zps@126.com
2、监督及投诉
联系人:董书慧、王 浩
电 话: 010-64801731、18311236018
附件2:
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考核方案
一、说明
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分为科目一和科目二。科目一实行全国统一组织命题在线机考,根据不同等级要求完成理论、岗位模拟、深化设计、专项设计考核,其中岗位模拟的考试项目、考核模块的深化设计及专项设计分值均以100分呈现,评阅后的得分按百分制折算后与理论部分汇总,最终汇总分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科目二由考点申请实施现场考核,由考评员进行现场评分,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与安装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合格证书。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考评方式与考评时间
1、考评方式
科目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采用统一命题在线机考方式;科目二为实操考核。
① 初级
科目一
科目二
注:科目二为实操考核,共 4 个项目,每个考生考核其中的 2 个项目,每个项目考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90 分钟;其中构件制作为必考项,并抽签完成其它3 个项目中的 1 个项目。2 个考核项目均合格,判定该科目考核合格。
② 中级
科目一
科目二,同初级。
③ 高级
科目一
科目二,同初级。
2、考评时间
初级:科目一时长为90分钟,科目二每个单项时长不超过90分钟。
中级:科目一时长为120分钟,科目二每个单项时长不超过90分钟。
高级:科目一时长为150分钟,科目二每个单项时长不超过90分钟。
三、申报条件
初级:
1.建筑相关专业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在校学生;
2.具有中等职业及以上学历且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从业人员。
中级:
1.建筑相关专业高等及以上(职业)院校在校学生;
2.具有初级证书且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从业人员;
3.具有高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历且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从业人员。
高级:
1.建筑相关专业应用型本科及以上学校在校学生;
2.具有中级证书且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从业人员;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