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智慧建筑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国房协〔2020〕146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发展智慧建筑,在全国范围内创建一批智慧建筑标杆项目,我会决定在2021年7月已确定首批7个智慧建筑试点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面向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征集智慧建筑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范围
1、各类新建或既有民用建筑单体或建筑群,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场建筑与旅馆建筑及其综合体优先。
2、处于规划设计阶段,且申报单位有意愿按照《智慧建筑评价标准》(T/CREA002-2020)开发建设与管理的项目;对符合《智慧建筑评价标准》(T/CREA002-2020)基本要求的项目,也可直接按《关于开展智慧建筑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国房协〔2020〕146号)文件正式申报智慧建筑标识。
二、试点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满足项目所在地对绿色建筑的基本要求。
2、申报项目应完成建筑智能化方案详细设计。
3、申报项目应通过“智慧建筑网-智慧建筑评价-智慧建筑快速评估系统”完成智慧建筑快速评估,并下载评估报告。网址:http://www.smartbuilding.org.cn。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智慧建筑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连同建筑智能化设计方案(文字方案、图纸等)、智慧建筑快速评估报告,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智慧建筑研究中心。
2、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智慧建筑研究中心组织申报项目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试点项目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宅技术委员会审定,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确定发布。
3、对发布的试点项目,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智慧建筑研究中心做好跟踪、指导和服务。
4、对于逾期不进行或未通过智慧建筑评价的试点项目,取消试点项目资格。
四、联系方式
1、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宅技术委员会
联系人:张婧楠、朱超飞
电话:010-58934671、010-58934672、18310810071
2、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智慧建筑研究中心
联系人:杨阳、徐昆
手机:18168000822、18795460503
电邮:zhjzrc@126.com
附件:智慧建筑试点项目申报表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