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稿)和有关工作安排,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房协”)将继续开展202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本信用评价工作在会员单位中开展。参评企业需满足:成立满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含项目公司);近两年的房地产业务收入不低于总收入的50%;以集团公司参评的,需满足跨区域经营(含5个区域以上),集团下属全部区域公司参评。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三、组织方式
中国房协统一组织,依托地方房协组织企业参加,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中国房协信用建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评价工作中国房协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三方评价机构收取相应工作费。
四、工作流程
1.申报
参评企业登录中房网(www.fangchan.com)-行业信用建设专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参评表,根据要求上传电子文件资料。集团参评企业直接与信用建设办公室联系索取申报表。
2.初审
地方房协登录“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本地区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信用建设办公室复核。
3.评价
中国房协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标准》(T/CREA011-2022)、《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规程》(中国房协〔2022〕92)有关规定,对参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和现场实地核查,评价打分、给出评价结果。
4.评价结果审定和公布
中国房协信用建设专家委员会审议评价结果,信用建设管理委员会审定评价结果,公示期后,正式公布企业信用等级结果,为A级以上企业颁发信用等级匾牌和证书。
5.评价结果有效期
信用等级结果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信用建设办公室、第三方评价机构对信用等级企业进行动态监测。
五、信用等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分为三等(A、B、C)五级(AAA、AA、A、B、C)。AAA表示信用很好;AA表示信用良好;A表示信用较好;B表示信用一般;C表示信用差。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组织本辖区企业参加评价。
六、联系方式
中国房协信用建设办公室
电 话:010-68352045
联系人 :周贞玲 荆兰竹
邮 箱:xpshenbao@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5号楼4层
邮 编:100048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