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31 10:21:08来源:中房网
10月24日下午,“广厦奖”评审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广厦奖”评审委员会主任刘志峰,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俞滨洋,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广厦奖”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冯俊,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姜中桥、总工程师高立新,“广厦奖”评审专家组部分专家, “广厦奖”办公室成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要把贯彻十九大精神、提升“广厦奖”项目品质与评选工作结合起来。设立“广厦奖”的目的是满足群众对居住品质的更高要求,符合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舒适度等方面有了更高要求,要把做好“广厦奖”工作提高到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需要的高度,以人为本,力求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健康宜居,要适时改进、提高“广厦奖”的标准。
会议指出,要继续充分依靠地方各级评选机构的力量,发挥省市各级评选机构组织健全、工作人员熟悉“广厦奖”申报流程的优势,扩大“广厦奖”影响力和鼓励企业申报积极性。
会议强调,各级评审专家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力求整体提升 “广厦奖”项目的品质和示范标杆作用。
会议审议通过“广厦奖”评审委员会领导、评审专家及“广厦奖”办公室的建议事项有:
一、会议同意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广厦奖”评审委员会主任刘志峰同志关于调整“广厦奖”评审委员会部分领导人员的建议。因工作需要,现任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的俞滨洋同志,担任“广厦奖”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二、完善评选程序。为了使“广厦奖”评选工作常态化,让企业感到有较好的时效性,便于协调专家对住宅性能认定工作安排,每两年一届的“广厦奖”评选活动,实行按年度分批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公布入选名单。即对2017年底前申报的项目,先行评审一批,作为第八届(2017-2018年度)“广厦奖”第一批评审通过项目,与2018年申报并评审通过的项目一并颁奖。第一批评选项目推荐时间截止到11月底。第三批候选项目推荐时间也截止到11月底。
三、为了体现“广厦奖”特色和申报项目成果,同意设立“广厦奖”分项奖或专项奖,具体分设奖项名称,由“广厦奖”办公室提出方案经“广厦奖”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实施。
四、建立沟通机制。同意加强利用中房网“广厦奖”专区、“广厦奖”公众号、“广厦奖”各地评选机构、“广厦奖”交流等微信群,及时传导工作动态、专家意见、企业诉求、经验体会等。“广厦奖”办公室要及时向评委会领导及主办双方牵头处室、各省评选机构通报工作情况。
五、做好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的推广工作。“广厦奖”项目要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广厦奖”办公室应结合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业务和中国房地产采购平台的业务,把绿色建筑、健康住宅等先进理念转化成企业实践,引导企业构筑引领行业的好项目,并要通过组织交流、参观、培训,传播好项目及高科技新产品的应用经验。
按照会议精神,“广厦奖”办公室将会同“广厦奖”评审专家组和各地评选机构,做好具体落实方案。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