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委员会2020-09-30 09:39:41来源: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9月25-26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合作建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杭州成功举办,会议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探索合作建房相关政策和有效途径,推动合作建房行业发展,会议就合作建房委员会已有成功经验,委员会未来的核心业务、发展规划、生态圈建设等议题进行研讨。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冯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驻会名誉副会长胡安东、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合作建房委员会主任委员冯仑等协会领导出席并讲话,中国房地产众筹联盟秘书长庄诺、平安不动产董事长兼CEO邹益民、建业地产首席执行官袁旭俊、华远地产总经理李然、天福集团董事局主席林雅华、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李彬、筹房科技CEO刘荣苗、四川迈高旅游总经理蒋宜芝、中国乡建院副院长彭涛等委员会成员代表出席会议。
冯俊会长在会议开幕式上表示,房地产行业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随着市场机制和法律制度逐步健全完善,房地产生产能力、供需矛盾以及市场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房地产传统的产品供给已经不再适应于当前市场的需求,因此行业所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转型。冯俊进一步表示,合作建房在国外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中国也曾作为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发展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也是“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破题的重要工具,未来需要合作建房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共同推进,使得市场供应主体丰富起来,实现多渠道保障。
最后,冯俊会长表示,委员会的发展需要坚持工作推进的正当性和合规性,同时要防范新业务在发展中所面临的包括金融风险在内的各项风险,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
“所有伟大的事都是静悄悄发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冯仑表示,当前房地产已经进入了管理红利的时代,未来10-20年房地产要做的是要有好的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在细分领域领先,形成竞争力。合作建房委员会是在一个有着高度专业和丰富历史实践作为基础,但又面临着复杂的法律环境的行业,因此,委员会一定要遵循专业、合规和创新的发展路径。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合作建房委员会今年7月正式成立,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开幕式上,冯俊会长以及冯仑主任委员分别向委员会顾问和副主任委员颁发了聘书,同时还分别向北京索朗律师事务所、北京睿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IBM全球企业咨询服务部颁发了委员会合作机构证书,并向委员会浙江省运营管理中心首任主任刘荣苗颁发聘书。
在26日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委员会秘书长马宁进行了委员会的工作发展报告,对合作建房的优势、潜力、行业生态圈建设等进行了介绍,并对委员会的组织发展计划、会员服务计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与会成员代表进行了讨论交流。
李彬代表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常务副行长李春生分享了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对于合作建房金融体系建立的思考和研究,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是由中国建设银行和德国施威比豪尔住房储蓄银行共同投资组建的主营住房储蓄业务的商业银行,未来将与委员会一同推进合作建房金融体系的建设。
随后,部分成员企业分别结合各自业务模式分享了在合作建房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方面的探索经验与实践案例。
刘荣苗表示,合作建房项目的特点一是重构价值链并创造价值;二是去中间化;三是形成闭环,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项目的风险。此外,通过筹房多年的实践经验,合作建房项目大概会经过拿地、客户、规则指定、法律财税、定制设计、代建、产业金融等七个环节,但是只要把七个环节中的五个做到标准化,看起来复杂合作建房项目也就可以进行相对标准化的复制了。
林雅华分享了天福集团以“美好生活家园”模式探索合作建房在中国四五线城市中的应用的实践案例,他表示,美好生活家园是天福集团在四五线城市对合作建房模式的初步实践,通过市场、政府与金融三者相结合,在产品品质不降低的前提下,探索有效的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
四川迈高旅游在农村集体用地建设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实践经验,所开发运营的战旗村、青杠树村、三道堰、惠里水乡等已经成为国内乡村振兴的典范项目。蒋宜芝在分享中表示,合作建房在乡村有着广泛的发展空间,合作建房与乡村的关系是利用城市的资本和服务,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房为标的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农村的合作建房发展在构建清晰的土地关系同时土地用途要符合规划,并在在合法前提下还要做到合理,与乡村经济建立更多的信任和共同利益的诉求,实现区域的共建共荣。
彭涛在分享中表示,在乡建院长期以来的乡村实践过程中,有非常多的就地化中心村或城镇的老百姓,迫切需要更好的居住环境,中低收入人群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通过合作建房的方式可以得到更具性价比的实现,合作建房与乡村的结合适得其时。
在会议讨论中,委员会成员代表表示将尽最大努力支持委员会未来的发展,并将结合自身业务积极探索并推动合作建房事业的发展。
胡安东副会长在会议总结发言中表示,合作建房的发展需要加强各方面的沟通,通过不同的渠道对合作建房模式进行建言献策,使得合作建房可以作为建房建造模式的丰富和补充,同时也需要充分运用现有的相关政策,推动合作建房行业的发展,此外,对于合作建房行业的市场教育和对参与者的风险教育将是委员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