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1 11:54:29来源:中房网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共同组织召开“行业信用建设工作会议”,总结近些年来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积极成效,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在此,我对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商会协会代表的出席表示欢迎,对各相关单位对这项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围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当前形势对加快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国际国内形势对商会协会发挥自律功能提出了新要求。大家知道,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一系列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并提出加快调结构、扩内需的方针。一年多来,经济调控政策初见成效,企业经济效益开始好转,内外贸均有较快恢复,经济增速继续回升。但是,当前经济发展环境仍极为复杂,后危机时代的国际经济政治关系不确定性增强,欧元区国家债务风险加大。国内经济快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政策刺激,经济回升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矛盾和困难,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在显现。在国内市场,由于市场秩序不规范、信用关系扭曲,导致了投资和消费信心的低迷,影响了“调结构、扩内需、促发展”的大局;在国际市场,由于缺乏良好的产品质量和规范的竞争秩序,我们遭遇了多次贸易摩擦和针对中国产品的恶性事件,甚至引发了外交事件。一些企业不是主动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创新能力上下功夫,而是采取竞相杀价、以次充好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使无序竞争在同一行业的产业链内部甚至在不同行业间持续传导,严重扭曲了正常的交易关系和信用关系,导致整个行业进入一损俱损的局面,最终损害全行业的整体利益和我国经济安全。因此,对于商会协会而言,努力推动行业自律,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客观上就是促进行业的发展,保障全行业的利益。所以,由商会协会推动行业信用建设非常必要,非常紧迫,也非常光荣,事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局,事关国家持续健康发展大局。
(二)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创造良好的竞争秩序,提升行业信用水平是商会协会的重要职责。政府、商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企业和个人都是社会信用活动的主体,履行着不同的职责。政府是信用建设的引导者和推动者,在信息公开和归集的基础上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商会协会掌握着会员企业甚至上下游企业的信用信息,是行业自律和行业信用建设的组织者;商业信用服务机构依法采集交易当事人掌握的信息和政府的公开信息等,生产信用产品,依照市场机制配置信用信息资源;企业和个人则是信用信息的提供者,也是信用信息的使用者。
政府的职责是有限的,而不是万能的,政府不可能直接面对成千上万的企业去推动信用建设。商会协会由于具有广泛的会员基础和非营利性的特征,使其决策具有广泛的民主性、科学性、公正性和自治性,它完全有资格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制定行规行约,并对会员进行信用评价与监督。商会协会可以理直气壮地履行对违规企业实施行业惩戒、公布企业违规信息或对会员进行风险提示等职责,促使企业诚信经营,从而达到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正常市场秩序的目的。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的行业协会组织都具有这个方面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协会章程关于会员准入和退出的规定、行规行约的制定和执行、共享上下游企业信用信息、提供上下游行业风险分析服务等方面。如印度的行业协会就实行较强的行业自律机制,协会负责实施一部分市场准入和资质认定,有权利对违规会员进行处罚,包括取消资格、降低资质等。日本的行业协会也会对违纪者采取警告、一定期限的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开除出本行业等措施。美国化工信用信息协会(NCCA)则搭建行业上下游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组织会员企业提供其贸易情况、交流贸易伙伴的信用风险信息,经过汇总分析,起到共同防范风险、促进贸易发展的目的。
因此,行业信用建设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组织所必须承担而且也是能够胜任的重要职能,是商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为会员服务、为行业谋利的重要抓手。市场经济越发展,商会协会履行这个职能就越重要。这项工作做好了,将会大大提升协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行业管理能力,将会取得行业利益和协会公信力双赢的结果。
(三)认清形势,加强学习,提高行业信用建设的能力。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分析普遍认为危机实质上是信用危机,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主体对信用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在招标采购、项目核准、融资授信、执法监督等多个领域,信用都是必不可少的考核因素。商会协会要适应形势和市场的要求,通过行业信用建设,一方面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形成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用互动,用市场手段和经济手段来惩戒失信行为,形成社会信用约束机制。
目前,新的融资方式、新的交易模式以及新的信用服务产品推陈出新,协会要积极学习了解这方面的新情况,掌握和应用信用管理、信用风险防范的新手段和新方法,做到与时俱进,为会员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信用服务。例如,当前,不少信用担保机构围绕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探索在商圈或专业市场采用联保方式为中小企业担保,帮助其获得贷款。有的金融机构或专业公司针对企业需求,开发出了应收账款管理、仓单质押、融资租赁、国内贸易保险和保单质押等各种金融产品。对于商会协会来说,应当密切关注企业信用的需求,了解掌握各种新型服务形式,主动将行业信用评价与解决企业融资难、发展新的经营方式等相结合,帮助有信誉的企业赢得更大的市场空间。
二、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开展行业信用建设
(一)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全面起步,成效显著,为下一步深入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从2005年商务部和国资委印发《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召开行业信用建设推动会,到2006年启动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再到2009年两部门领导出席“行业信用建设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交流会”,对几年工作做出小结和部署。应当说,经过五年的努力,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已经由最初的设计规划变成了广大协会参与的丰富实践,而这样的实践活动已经成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并且在客观上起到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商会协会自身在推动这项工作中也得到了锻炼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业内诚信宣传教育不断加强;二是行规行约成为规范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三是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序展开,守法守信企业的市场机遇得以扩大;四是商会协会职能和工作内容不断丰富完善;五是行业信用在市场监管体系中的作用日益发挥,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等。
这些成绩是商会协会共同努力的结果,得到了企业的普遍认同。我希望大家能够珍惜、爱惜这来之不易的成果,认真总结经验,找准新的着力点,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使这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要认真贯彻《指导意见》要求,从自身实际出发,全面推动行业信用建设。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包含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二是制定行规行约并监督执行,三是利用信用信息为会员服务,四是开展信用知识方面的培训,五是帮助会员企业建立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六是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这六项任务是有内在联系的,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以偏概全、抓一漏万。
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的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是行业信用建设的基础;制定和执行行规行约,是实行行业自律的重要手段,同时,又可以为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提供信息来源;利用信用信息为企业提供服务,是行业信用建设的内在要求,可以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维护行业经济利益;开展信用知识培训,是为会员企业服务的重要方式,可以大大地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提高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与以上这几项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不是为了评价而评价,而是要通过评价来促规范、促建设、促发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是行业信用建设的一个方面,一个抓手,通过对会员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并公布其信用等级,能够触动企业的信用意识,提高其参与信用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商会协会也可以利用积累的信用信息,为会员提供风险防范方面的服务。与此同时,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推动行规行约的履行及为企业提供信用信息及信用知识方面的培训等工作可以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反过来也有利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推进,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如果各行各业都这样做起来,就可以大大压缩那些违规失信企业的生存空间,用市场的力量建立起我们一直希望建立的社会性的失信惩戒机制。因此,商会协会深刻领会《指导意见》要求,不能厚此薄彼,只抓信用评价而忽视其他基础工作,要结合行业情况,系统地抓,创造性地、全面地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
(三)开拓思路,大胆实践,积极探索行业信用建设的新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包办一切,商会协会没有多少发展空间。但我们已由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日益深化,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日益突出,客观上已经为商会协会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提供信用服务等方面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例如,商会协会可以积极参与市场准入规则的制定,发挥自律、咨询、评议和监督的作用,探索运用行业规划、技术标准、准入评议等方式,在政府减少行政审批的情况下,通过商会协会力量优化准入管理。商会协会还可以对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要求较高、违规风险较大的行业,探索建立从业人员资质等级信用档案,制定诚信准则,开展分级管理,并且建立违规失信公示制度。另外,目前联合国采购、政府采购、应急物品采购等都需要建立合格供应商体系,商会协会完全可以主动服务,把信用评价工作与推荐合格供应商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等。我认为,只要我们开动脑筋、勇于探索,行业信用建设的路子会越走越宽。
三、坚定信心,深入持久推动行业信用建设
(一)必须清醒认识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目前,行业信用建设虽然有了一个良好开局,也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但诚信意识缺失、市场秩序混乱、消费信心低迷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商会协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功能不健全,部分协会还存在着政会不分、定位不准、工作缺乏主动性、作风不扎实、行业凝聚力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等现象,协会的工作水平、行业的信用建设状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另外,行业信用建设与社会信用建设一样,面临着法制不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不完善、信用建设标准不一、信用服务市场不成熟等问题,其复杂性和难度不小于推动社会信用建设的复杂性和难度。而商会协会要统筹做好行业信用建设的六项任务也很不容易,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
因此,行业信用建设仍然会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对此,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不能急功近利,要经得起各种困难和挑战的考验,碰到问题不能打退堂鼓,要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积极稳妥地全面推动行业信用建设。
(二)坚定信心,加强领导,推动行业信用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经过近五年的努力,行业信用建设发展到了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决不能虎头蛇尾,我们必须总结经验、坚定信心、找准定位,以新的精神状态、以新的激情、新的视角和新的方法,将这项工作持久地抓下去。首先,要紧密结合行业特点,比照《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总结梳理近五年的工作,学习借鉴兄弟协会的经验,提出新的发展思路;第二,协会领导要主动学习,亲自抓,成为行家里手;第三,要有专人负责,不能当成业余爱好;第四,要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并和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形成良性循环。
同志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始终不渝地支持大家做好这项工作,也衷心希望有更多的协会能够加入到行业信用建设工作中来,本着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国家工作大局的宗旨,扎实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逐步提高行业信用水平,规范行业竞争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贡献重要力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