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府对老年住区市场的政策支持

2012-05-28 14:42:30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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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德国政府对老年住区市场的政策支持

和其它经济领域一样,德国联邦政府原则上不直接介入老年住区市场的开发。但政策上的支持是积极的。其主要表现在财政上对于需护理老人的支持,在税务上对于护理企业的支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德国成为名副其实的福利国家。共有社会福利法第一到第十二卷。

1. 护理保险关于护理费用的条例 2012年(德国社会福利法第十一卷)

对老年护理保险的牵头单位是卫生部(Gesundheitsministerium)。社会福利法第十一卷概括了护理保险及实施的所有条例:

居家养老

• 护理级别1 - 每月 450 欧元

• 护理级别2 - 每月1100 欧元

• 护理级别3 - 每月1550 欧元

日间或夜间照料中心

• 护理级别1 - 每月 450 欧元

• 护理级别2 - 每月1100 欧元

• 护理级别3 - 每月1550 欧元

短期托老所

• 护理级别1 至 3 - 每月1550 欧元

机构养老(养老院)

• 护理级别1 - 每月1023 欧元

• 护理级别2 - 每月1279 欧元

• 护理级别3 - 每月1550 欧元

老年痴呆症

• 每年2400欧元

护理保险的金额是建立在非全保基础上。比如柏林的养老院对于护理级别2需每月3000千欧元费用,除去护理保险每月所付的1279欧元,自己必需交付剩余的1721欧元。

2. 国家财政补贴(对于需护理者)的规定(德国社会福利法第十二卷)

如自己完全或部分无法交付如上所述的1721欧元,则根据自己收入的底线而作出相应的财政补贴。德国社会福利法第十二卷作出了财政补贴的规定。牵头单位是民政福利部(Sozialministerium)。

3. 税务优惠政策对于护理企业

德国目前企业征税主要有两项: 销售税(目前19%)和赢利税。企业赢利税又分企业所得税(15%)和企业营业税(约13%)。对于护理企业则免销售税和营业税,只交企业所得税。2010年德国共收税5510亿欧元,其中企业所得税只占2.3%。

4. 地方政府对于老年住区的支持

由于德国联邦制的特点,地方政府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政策上或财政上的支持。如慕尼黑地方政府针对地价极高的现状,对蕾娜范集团在建立一个小型老年住区(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 给于政策上有力的支持: 所谓的慕尼黑模式 – 以建筑指标换取相对便宜的地价用于公共事业。蕾娜范集团“慕尼黑图得林老年住区“包含居家服务监护式公寓(49套) 及108个床位的护理式托老公寓(养老院)。在设立养老院上地方政府另给予每个床位16000欧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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