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信用中国网站显示,8月15日,常州市万川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被罚款7.172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武住建罚字﹝2022﹞00031号处罚决定书显示,常州市武进区住建局于2022年8月15日对常州市万川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单位)于2013-2014期间建设的位于常州市武进嘉泽镇满墩村委晨阳村1号、建筑面积4527.9平方米,涉嫌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擅自交付使用至今的行为予以立案、并开展了执法调查。现已查明,该单位主动申报称,其于2013-2014期间建设的位于常州市武进嘉泽镇满墩村委晨阳村1号、建筑面积4527.9平方米,此前,已补办规划手续,因此前相关规划手续欠缺,其未办理后续建设手续建设竣工并均已交付使用、即涉嫌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常州市武进区住建局于2022年8月15日对这一违法事实对其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常州市武进区住建局认为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的有关规定,依据【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该单位厂房此前已办理了土地、规划、人防等手续,上述工程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即交付使用至今,考虑到该单位已申请鉴定检测、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房屋无明显质量问题,未造成其它不良后果,按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