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亚晨 2018-03-05 13:43:34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对于房地产方面,李克强总理在报告的第一部分“过去五年工作回顾”中表示,五年来,经济结构出现重大变革。城镇化率从52.6%提高到58.5%, 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棚户区住房改造2600多万套,农村危房改造1700多万户,上亿人喜迁新居。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广义货币M2增速呈下降趋势,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增长。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三四线城市商品住宅去库存取得明显成效,热点城市房价涨势得到控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确权面积超过80%。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编制实施相关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实施重点城市群规划,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绝大多数城市放宽落户限制,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此外,在住房、养老等方面,群众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
在报告的第二部分“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中这样描述的:
【宏观调控】
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原文:今年要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把握好宏观调控的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强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政策协调配合。
【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
原文: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中性,要松紧适度。管好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广义货币M2、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维护流动性合理稳定,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用好差别化准备金、差异化信贷等政策,引导资金更多投向小微企业、“三农”和贫困地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在报告的第三部分“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有关房地产的内容,政府工作报告中是这样描述的:
【仓储用地】
原文:扩大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税收优惠范围。
评:电商的异军突起,为物流地产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高标准的物流需求导致了持续的供不应求。事实上,一些开发企业已经提早布局物流市场,除万科收购普洛斯之外,绿地参股东航物流混改、碧桂园联合平安购买中集产城股份、荣盛联手菜鸟网络等案例不断涌现,此外,像万通、合生、复星、华夏幸福为代表房地产企业,也加大了对物流地产的布局,开发商投资物流地产已成为趋势。
【土地增值税、契税】
原文:继续实施企业重组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到期优惠政策。
【中介服务】
原文:加大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力度。
评:一直以来,存量房都被视为住房总供给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但近些年以来,为存量房提供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所收取的高额服务费用被购房者诟病。因此,本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大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力度”,这对于未来规范房屋中介市场具有一定意义。
【要素市场化】
原文: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要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为基本导向,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种侵权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产权纠纷案件要依法甄别纠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技术、土地等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深化资源类产品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要用有力的产权保护、顺畅的要素流动,让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
评:土地等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利于稳定土地市场,有助于市场竞争公开透明,交易更加有效率。
【房地产税】
原文: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评:房地产税,一直是近几年来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张业遂在回答记者房地产税进展提问时称,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从官方的表态来看,说明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几年将是房地产税立法和制度建设的关键几年。
【金融监管】
原文: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内控。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
评:金融与地产密不可分。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实体经济里的商品房交易市场,而是逐步的演变成了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内控、完善金融监管,有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填海造地】
原文:严控填海造地。
评:据了解,部分省份的围填海活动主要服务于旅游房地产业,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压力。国家海洋局此前透露,2018年将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原则上不再审批一般性填海项目等。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严控填海造地”,这对于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来讲,显然不是好消息。
【乡村振兴】
原文: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改革。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
【区域协调发展】
原文: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出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西部大开发新的指导意见,落实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举措,继续推动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评:区域差异大、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所以,解决区域均衡发展问题是新时代的重大课题。此前,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对区域发展作出新部署。最近一次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区域协调发展的三大目标,即:“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生活水平大体相当。”
【新型城镇化】
原文:今年再进城落户1300万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加强排涝管网、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人,要加强精细化服务、人性化管理,使人人都有公平发展机会,让居民生活得方便、舒心。
【住房问题】
原文: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今年开工580万套。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
评:这段话是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房地产的重点描述。其中重点透露了几点信息:
1、棚改工作力度不减,与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继续挂钩。
2、住房困难群体保障力度加大,住房困难群体仍然会享受更好的住房保障服务。
3、“房住不炒”继续坚持。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这也将是2018年的楼市调控基调。
4、三元住房结构思路清晰。即:“居民自住购房需求”针对经济条件好的购房者需求,此类需求会更加强调自住的属性。“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主要解决购房困难群体。“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主要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需求。
5、住房制度改革节奏加快。主要是四个要素:
第一,“多主体供给”,应该是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
第二,“多渠道保障”,这将形成更为丰富的产品线。
第三,“租购并举”,预计未来在“租售同权”等方面会有较大的思路。
第四,“安居宜居”,应该是不但要“安居”,更要住的舒适、环保,强调人居环境建设。
【养老】
原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推进医养结合,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
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联合国数据显示,到2025年,中国超过60岁的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3亿,到2050年,这个数字将达到5亿。因此,老龄化社会所产生的“银发经济”,将促使越来越的开发企业将养老地产视为多元化业务的重要一环。
以上是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一些关键词,足够消化一阵子的。
央行行长潘功胜:稳妥化解大型房企债券违约风险
2023-10-23一视同仁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土拍规则生变,或重回价高者得?
2023-10-20土拍规则调整顺应市场变化,4城取消地价限制。最高发放3万元!郑州高新区发布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办法
2023-10-20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2万元/套的购房补贴;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3万元/套的购房补贴。9月份郑州商品房销售8608套,销售均价12304元/平方米
2023-10-20其中商品住宅销售4961套,销售面积60.02万平方米,销售均价11513元/平方米。9月房价:下跌态势有所遏制,一线城市回稳趋势明显
2023-10-19政策效应开始显现。南京出台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新政
2023-10-19进一步激发存量房市场活力,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上海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2023-10-19明确了首套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国家统计局:房地产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仍然有坚实的支撑
2023-10-18房地产的调整是有利于房地产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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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 0.13%
- -0.91%
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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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