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眼 2021-12-30 10:37:59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却莫名其妙地被非法占用土地开发商品房;在长达10余年的时间里盖起一栋又一栋高楼,数以千计的购房者至今拿不到产权证。
“这个事就像充满气的气球,针一扎就破了。”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校内住户刘武涛说。
这一扎就破的“气球”,便是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校内“鼓胀” 10余年的“教职工宿舍”。虽然说的教职工宿舍,但其实就是商品房开发:众多社会购房者在此购房,且至今没有拿到房屋产权证。
扎破“气球”的“针”,便是不久前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一纸处罚决定书。这份处罚决定书将2015年《南方周末》曾报道的“校园里栽楼”的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再次拉回到了公众视线:因非法占用土地,该民办职业高校被罚25万余元,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
据处罚决定书记载,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非法占地51989.66平方米(合计约78亩),在该土地上建造了12栋建筑。
海南海商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一负责人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非法占用土地盖楼是事实,目前他们已经足额缴纳了罚款,并在积极配合政府做下一步的处理。但关于12栋楼的去留,以及非法占用的土地如何归还,仍是一个未知数。
最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海南工商职业学院进行实地走访看到,校内居民生活集中区就像一个偌大的迷宫,密密麻麻拔地而起的高楼,住户阳台上堆挂满了衣物等生活用品;一条被外界称为“商业街”的购物消费场所,就像一个混搭的大集市,摆摊卖菜、烟酒小店、汽车修理、美发美容等应有尽有。
目前,这里的住户期待着房产证能够顺利办下来。
无法办证的校内商品房
“我们已经反映无数回了,开发商老是答复说‘快了快了’。”10月27日,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海工商学院”)校内多名购房人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至今过去快10年了,连个证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距离记者这次采访的一个月后,海工商学院被海口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处罚,处罚依据是“非法占用土地”。
此前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多名购房人,并非海工商学院教职工,他们大部分是在2013年前后与海南海商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商院后勤公司”)签订了“教师职工集资建房协议”。
“我并不是海工商学院的教职工,之前有几个朋友在里面买了房,就把信息告诉了我。”刘武涛告诉记者,2013年3月他与海商院后勤公司签订了一份“教职工集资建房协议”,购买了一套130余平方米房子,交了62万余元房款。
“名义上是‘教职工集资房’,实际上是商业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不是学校的教职工也可以在里面买。”刘武涛称,海工商学院校内这样的楼房有一二十栋。
购房人邓泉海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教师职工集资建房协议”显示,该项目位于海工商学院西南角,由甲方(海商院后勤公司)负责组织施工建设,建设费用由乙方(购房人)出资。
邓泉海选定的是“学苑公寓A座”住宅楼项目的B单元户型,建筑面约146平方米,房屋单价3300元/平方米,总房款为48万余元。
按照该协议约定,邓泉海向开发商支付了95%首笔房款,即约46万元,待拿到房产证后再支付余下5%房款。除此之外,协议还约定在交付房屋钥匙时,购房人还需支付煤气管道安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及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等,合计近3万元。
按照上述协议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的3年内,海商院后勤公司将为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证及相应土地使用证;如果购房人要求将房屋产权证变更至他人名下,需另支付400元/平方米费用。
记者也查证,虽然协议上称是“集资建设教职工宿舍”,但实际上是校内开发的商品房。就目前情况来看,这些房产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高校内“栽”楼
上述购房人所称的“海商院后勤公司”,便是海工商学院的后勤服务公司,两者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唐捷”。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到,海工商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4月由其前身 “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更名而来。唐捷不仅是海工商学院及海商院后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还是海南银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法定代表人。
按照购房人说法,海商院后勤公司组织施工建设的“教职工集资房”,早在2009年8月开工建设,刚开始建起一两栋楼,后来陆陆续续在校区又盖起了10余栋高层建筑。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7月,南方周末曾以《校园里栽楼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占用教学用地开发房产》为题,披露了海工商学院占用教学用地开发商品房一事,称“从2008年至今(2015年)7年里,从未停止在校园内开发商品房步伐”。
让人费解的是,距离南方周末上次报道披露又过去了近7年,这些“五证”全无的商品房建筑,依然坚挺地矗立在校园内。
“我们只关心办证的事,开发商至今没有给我们办证,事实上他们目前也办不了证。”上述购房人称,今年9月份,他们也到海口市琼山区相关部门,以及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信访,“他们答复说,像我们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在处置历史遗留问题范畴,连最基本的土地(使用权)都不是我们(开发商)的,‘五证’全无。”
这就意味着,上述楼栋建筑内的上千住户想要办理房屋产权证,依照目前的实际情况并不现实。
最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也到海工商学院进行实地走访看到,居民生活集中区就像一个偌大的迷宫,密密麻麻拔地而起的高楼,住户阳台上堆挂满了衣物等生活用品;一条被外界称为“商业街”的购物消费场所,就像一个混搭的大集市,摆摊卖菜、烟酒小店、汽车修理、美发美容等应有尽有。
“这里住有老师和校职工,也有外面来买房的。”多名住户告诉记者,外面购房的住户占绝大多数,整个海工商学院校园内的住户多达数千户,人口至少有上万人。
“既然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就属于违建,也是海口城区最大的违建了。”刘武涛等人称,但是对于违建如何处理,他们再也没有得到相关消息。
但也有购房人认为,校内住宅楼并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违法建筑,只是历史遗留问题,补办相关手续就可以了。
购房人之间也产生了意见分歧。
非法占用近78亩土地被罚
早在2016年8月初,有市民向海口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海工商学院里的“教授楼”(教职工集资房)是否属于违建?
当年9月底,琼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答复市民称:“关于业主反映的学院存在违法建筑的问题,经认真核查,现校内共存在41栋建筑,其中24栋为住宅楼,17栋为教育设施和学生公寓,均为(应为“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建设时间从2003年至2014年不等。”
但是,对于如何处理上述“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建筑,这里的住户并没有得到相关答案。
一直到2021年11月25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给海工商学院作出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照片,在住户之间传开。
就此,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向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求证,得到的答复是,确实有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海工商学院未经依法批准,于2009年8月开始擅自在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文坛路建设教职工宿舍楼,共建有12栋职工宿舍楼,经实地测量,占地面积为51989.66平方米(约合78亩)。
处罚决定书称,根据海口市多规合一示意图,上述项目用地的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51053.96平方米,风景名胜设施用地935.7平方米。
执法部门认为,海工商学院已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并作出了两点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51989.66平方米土地;按照实际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面积51989.66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即罚款259948.3元。
这近78亩非法占用的土地上,12栋楼建筑面积究竟有多少,上述处罚决定并没有载明。但购房人称,建筑体量很大。
校方:“非法占用”是事实,已交罚款
“我们已经足额缴纳了罚款。”12月20日上午,海商院后勤公司负责人马女士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出示了他们于12月1日缴纳罚款的银行记账回执。
对于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在校区内盖楼一事,马女士坦承“是事实”,目前也确实没有给业主办证。马女士告诉记者,类似的住宅楼实际上不止他们这些,一共有20多栋,其中12栋是海工商学院这边建的,另外10多栋是另外一个曹姓老板盖的,“那边的更多”。
据马女士介绍,当时建的一两栋是以教师集资房名义,每栋楼有一部分是给老师住,另一部分当成了商品房销售了。
“为什么没有拿到相关合法手续就盖楼了呢?”记者问。
马女士回答称,如果一个房子没有土地证,没有报建手续,最后盖成了这样且这么多栋,肯定是有原因的。她认为,政府部门也有监管责任,“肯定也有一些历史的问题(原因)在里面,不知道什么原因让盖了。现在你动(盖楼)一下试试,马上就有人来管你……”
“现在已经形成了事实,后面我们也积极主动(配合政府),要将这个手续完善了。”马女士称,他们也多次向政府部门打报告,但目前没有一个政府文件针对这个事情明确要怎么做。
据马女士介绍,今年海南省资规厅等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去解决。”
“已成事实,我们愿意接受任何处罚。”马女士告诉记者,“再进行土地招拍挂已不现实,土地已经使用,要么协议出让给我们,我们补交一大笔土地出让金,将土地办到我们名下。”
马女士还称,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下一步他们再补办相关手续,“这个我们都愿意交钱,至于后面每个业主均摊多少钱,那是后面的事,我们愿意先垫付这笔费用。”
记者问“土地协议出让”是有关部门的意见还是企业单方面的想法,马女士称,他们希望是这样的结果。
海工商学院校区非法占用土地盖楼,是一个复杂的形成过程。南方周末在此前报道中曾写道:校园疯狂违建的背后,可见开发商用不断增高的楼盘倒逼政府兑现当初的承诺;而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当地政府左右为难。
对此,本报记者将进一步关注。
(文中业主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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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 0.13%
- -0.91%
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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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