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刘敏 2021-11-01 09:00:59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近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配竞自持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新出让土地应按比例足额建自持租赁住房、按整幢或整单元方式集中配建、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西安市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市建发〔2021〕60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文件审查、预售许可(销售备案)办理、对外公开租赁等环节的监管,规范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配建租赁住房足额建设、按期交付,并严格用于公开对外租赁。《通知》要求,西安市行政区内(不含临潼区、高陵区、阎良区、蓝田县、周至县和航空基地)新出让商品住宅用地,应按照土地“招拍挂”竞拍确定的宗地地上住宅规划建筑面积配竞比例,足额建设自持租赁住房。自持租赁住房应按整幢或整单元方式集中配建,不足整单元的,按由低至高的顺序提供房源;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自持起始时间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算起;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30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据合同、实测绘报告等资料将房源信息录入“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并对真实性负责。
《通知》提出,资源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将配竞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划审批意见中予以载明。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单体建筑设计时,应明确配竞自持租赁住房的具体套型、房源位置,并在设计说明中予以备注;房产测绘机构接受委托实施测绘作业,应依据《西安市商品住房配竞企业自持租赁住房建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在测绘成果报告(含预测及实测)中将“自持租赁住房”具体房源予以备注。
各区县住建局、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时,要对项目配竞自持租赁住房情况依据合同进行复核,在自持年限内,整幢自持租赁住房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及现房销售备案手续;非整幢配竞自持租赁住房房源不予纳入商品房预售许可及现房销售备案范围。
自持租赁住房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30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据《合同》、实测绘报告等资料将房源信息录入“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并对真实性负责。
央行行长潘功胜:稳妥化解大型房企债券违约风险
2023-10-23一视同仁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土拍规则生变,或重回价高者得?
2023-10-20土拍规则调整顺应市场变化,4城取消地价限制。最高发放3万元!郑州高新区发布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办法
2023-10-20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2万元/套的购房补贴;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3万元/套的购房补贴。9月份郑州商品房销售8608套,销售均价12304元/平方米
2023-10-20其中商品住宅销售4961套,销售面积60.02万平方米,销售均价11513元/平方米。9月房价:下跌态势有所遏制,一线城市回稳趋势明显
2023-10-19政策效应开始显现。南京出台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新政
2023-10-19进一步激发存量房市场活力,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上海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2023-10-19明确了首套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国家统计局:房地产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仍然有坚实的支撑
2023-10-18房地产的调整是有利于房地产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型。
- 12:48
- 12:21
- 11:56
- 11:54
- 11:45
- 11:45
- 11:34
- 11:09
- 11:01
- 10:57
- 10:49
- 10:46
- 10:37
- 10:27
- 10:19
- 10:10
- 10:02
- 09:59
- 09:50
- 09:48
- 09:39
- 09:08
- 09:05
- 08:58
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 0.13%
- -0.91%
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
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