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试点:房屋质量缺陷 保险公司赔

政策赵春林 2021-02-20 09:53:27 来源:中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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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工程出现质量潜在缺陷,怎么办?

  湖南省住建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提出,针对湖南区域内新建住宅工程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导致的建筑物损坏,由保险公司履行修复或赔偿义务。此意味着,业主在保险期间内发现工程存在保险范围内的质量缺陷,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房屋过度沉降、裂缝变形、外墙渗漏均在承保之列。

  据悉,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湖南省选择了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和永州作为首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地区,试点时间自今年4月20日起。

  湖南省住建厅表示,该举措是以“工程质量各方主体责任不变”和“风险防控到位、费率设置合理、理赔便捷及时”为基本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先行先试、逐步推广”的方式,健全工程质量保险相关制度,发挥保险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作用,建立工程质量保险与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品质提升、工程质量保修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

  按照部署,试点期间,试点地区新建商品住宅采取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与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保修金制度并轨运行的推行模式。采用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模式的,建设单位无需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缴存物业保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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