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发力 重庆采取这些方式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

政策包璋 2021-12-14 10:57:03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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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是基本的民生。重庆市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期间,重庆市计划新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力有序开展。

  吸引各方参与促进“多主体供给”

  出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在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的支持政策基础上,充分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意见建议,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收取、市级财政资金奖补、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将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认定标准放宽到经营租赁住房500套(间),扩大税收优惠覆盖面。动员金融机构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减轻企业融资压力,建设银行重庆分行已累计授信120亿元、投放40.6亿元。

  重引导,体现国企担当。支持央企、市属国企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推动成立渝地辰寓住房租赁公司,形成住房租赁市场研究、投资、产品、建造和运营五大业务体系,已运营租赁住房1.1万套(间),“十四五”期间计划运营6万套(间)。支持建融住房(重庆)公司开展市场咨询、金融贷款、居民存房等业务,已成功签约落实房源约1.2万套。以上房源全部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发挥了国有企业压舱石和主力军作用。

  组联盟,形成发展合力。支持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住房租赁业务投入力度,引导企业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购并举”模式转变,累计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23家。推动租赁运营、设计施工、智能设备、家用电器、金融机构等行业探索创新合作模式,成功组织20余家住房租赁头部企业及产业上下游企业组建重庆市住房租赁产业联盟,整合行业资源,促进租赁行业良性发展。

  明确筹集方式 实现“多渠道保障”

  摸家底,盘活存量房源。广泛动员机关、教育卫生与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产业园区,全面清理公租房、人才房、安置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房源,明确将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闲置2年以上且主体结构安全的房源全部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计划,初步梳理符合条件的房源14.1万套(间),将通过改建、改造等方式逐步投入使用。巴南区收储闲置安置房打造“南彭劳动者青年公寓”540套,入住率达90%以上,有效解决了附近物流园区蓝领职工租住问题。

  早规划,科学合理配建。根据土地资源、人口分布情况,在盘活存量的基础上,结合新市民、青年人的现实需求,适当利用新供应土地建设。重点在“一点四区”,即轨道站点、产业园区、商业办公区、校区和院区(医院)周边,利用新供应国有用地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尽早落地一批新建项目。今年第二次集中拍卖落实14宗地块、约38万平方米的配建任务,全年计划完成新建配建任务1.8万套(间),促进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抓统筹,助力城市更新。通盘考虑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棚户区改造,探索“住房租赁+老旧小区改造”“住房租赁+产业发展”“住房租赁+人才安居”等模式。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2个、房源2400余套;在产业园区建设蓝领公寓项目14个、房源5500余套;支持科研院所建设人才公寓项目10个、房源5000余套。以上房源全部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的首个住房租赁“南桥苑项目”,物业明显增值,房屋开业即实现满租,有力助推南桥寺片区改造提升。

  监管服务并重 强化多部门协同

  立标准,完善政策体系。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改造装修标准、项目认定办法、分配管理细则等。已发布《既有非住宅建筑租赁居住化改造技术标准》,按照不同的租赁住房类型,从改造设计、施工、验收到运营维护,提供技术标准指引,规范配套公共区域、服务设施及商业服务网点。目前,“非改租”项目已有1万余套(间)房屋投入使用。

  建平台,提升优化服务。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信息化系统,对建设运营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市场租赁住房“三房打通、一网监管”,为企业和租户提供房源核验、信息发布(查询)和信用评价等优质服务。目前,17家社会企业平台完成系统对接,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可通过系统进行开业报告或机构备案,已核验房源13万套、完成租赁合同备案11万份。

  定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成立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并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纳入市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构建市、区县快速审批绿色通道,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联合会审,审核通过后出具项目认定书。通过联合会审、部门协作,协调解决大庆村青年公寓(改建)等项目建设中的实际困难,仙桃数据谷1800余套青年人才公寓,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水电气价格已按居民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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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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