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细则加强住房租赁资金监管

政策江程 2022-08-17 11:02:50 来源:中国建设报

扫描二维码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起草了《武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实施细则》主要涵盖监管对象和范围、租金和押金的监管方式以及明确银行和企业责任。

  在监管对象和范围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其住房租赁资金应按照规定纳入监管。住房租赁企业应于在汉银行中开设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与承办银行签订《监管协议》。未开设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在租金、押金的监管方式方面,《实施细则》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承租人租金超过3个月(不含3个月)及单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过一个月(不含1个月)对应合同的全部资金存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存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租金在《监管协议》生效后的次月初按月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的一般结算账户。

  在明确银行、企业责任方面,《实施细则》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告知承租人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承办银行应当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开展服务,为协议签订提供便利,并及时将监管资金释放情况通过租赁平台通知当事人。区房管部门对住房租赁企业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资金情况进行监督。

  在账户变更及注销方面,归集资金的专门账户和监管账户原则上不得变更,企业因注册地变化、承办银行机构变更、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变更等确需变更的,需要企业原注册地所在房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同步将原账户内资金转移至新账户,账户变更后应立即向社会公示新账户信息。住房租赁企业业务终止,需注销监管账户的,应将监管账户资金所涉及的住房租赁合同执行完毕后办理注销,如住房租赁合同未履行完毕,不得办理销户手续。监管账户注销后,承办银行应将注销情况及时告知房屋管理部门。

原创 宏观 政策 市场 公司 土地 观点 金融 海外 产业链
2023-10-23 更多

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数环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