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政策 2022-10-10 11:06:29 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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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要求,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2 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至2.6%,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8日

《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调整前后利率具体有什么变化?

  目前,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年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75%;5年期以上3.2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3.025%和5年以上3.57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要求调整后,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6%,5年期以上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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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利率调整时间的界限是什么?

  2022 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 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 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三、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视为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首套住房,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在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无住房登记记录;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所购住房为非双拼房。

  四、利率调整后可减少多少负担?

  以当前我市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限额9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30年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调整前利息总额约51万元、月供3917元,调整后利息总额约48.3万元、月供3843元。如需查询利率调整后具体还款计划情况,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广东公积金、自助服务一体机和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等任一渠道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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