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8 22:15:58来源:中房网
二、摈弃以支流否定主流的思想方法,坚定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
住房制度改革十多年来,我国城镇居民条件整体上有了很大改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每年增加1平方米,其中十一五期间人均居住面积增加6平方米。实践证明,我国城镇居民住房体制改革整体上取得了成功,方向是正确的,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方向是一致的,这是主流。部分居民住房困难还没有得到解决是阶段性的暂时现象,与住房体制改革市场化方向无关。房地产领域成为腐败的重灾区,住房资源分配新的不公等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但只是支流,与住房体制市场化改革没有必然联系。夸大住房体制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以支流否定主流,用个别的局部的现象否定普遍的整体的事实,只恩呢过混淆视线,误判形势。认清主流,重视支流,在坚定正确方向的同时妥善解决支流问题才有光明的未来。在现阶段,我国房地产的主要倾向是不适当的行政干预过度,市场化不足,而不是市场化过度。房地产调控应该促进和深化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而不应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实际上我国房地产调控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重叠、又不能互相替代的三大领域,即房地产行业领域、房地产市场化领域和住房保障领域。房地产行业的主要调控方向是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住房保障属于公共政策,主要任务是构建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是个性化强,消费弹性大的产品,在对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把握上,一般情况是开发商比政府更充分。房地产市场化主要调控方向,一是运用经济杠杆调节住房的市场供求关系;二是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加大反腐力度,加强房地产产品的质量监管和市场信息的披露,强化房地产建设用地与城市规划的衔接;三是推广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环保型房屋建设和住宅的标准化、工厂化,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房地产行业的竞争力,而不是随意扩大行政干预边界,简单的强化行政干预强度。住房保障是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时期内加大住房保障建设力度以偿还历史欠账也是必要的,但在一些单位变相福利分房仍在继续,泛化保障房边界,扭曲保障房概念,以大规模公租房作为保障房主体,允许单位集资建房,鼓吹住房市场化与保障两轨制等,则有压缩住房市场化改革空间,窒息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