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

2023-02-02 10: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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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广东
  • 颁发时间:2023-01-31
  • 发文字号:清公积[2023] 1号
  • 发文机构: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实施日期:2023-02-01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专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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