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关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的通知

房地产综合规定 2025-02-14 09:57:35 来源: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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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湖北
  • 颁发时间:2025-02-13
  • 发文字号:襄住新办〔2025〕1号
  • 发文机构: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实施日期:2025-02-13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关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的通知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运营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好襄阳市区住房困难群众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保障工作,切实减轻生活困难家庭经济负担,提升公租房保障对象获得感、幸福感,现就襄阳市区公租房租金减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金减免对象

  襄阳市区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

  二、租金减免的标准及期限

  (一)保障对象为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家庭,在享受政策期内租金减免100%。

  (二)保障对象为正在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据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证明,在补助发放期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减免50%。

  (三)保障对象中有1人及以上享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依据每年度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结算单(襄阳市由所在医院出具,外市需由襄阳市医保中心出具,不得跨年使用),结算年度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减免50%。

  (四)保障对象中有获地市级及以上立功受奖、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的家庭,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可一次性减免一年。

  (五)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依据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证明,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减免50%。

  (六)保障对象有多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三孩及以上),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可减免20%至不再符合条件。

  (七)保障对象只剩下未成年人(18岁以下)或全日制学生的,未成年人在居委会监护期间或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的租金减免100%。

  (八)保障对象仅一人且宣告失踪或去世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核销欠交的租金。

  三、租金减免程序

  公租房运营单位依据承租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或向相关主管部门获取的资料提出租金减免申请,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后实施租金减免。

  四、租金减免相关要求

  (一)租金减免常态化受理,应减尽减。

  (二)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同时符合多项减免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一项减免政策。

  (三)租金减免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设置最低家庭保障面积30平方米,最高家庭保障面积60平方米。即1人及2人户家庭按照30平方米计算,3人户家庭按照45平方米计算,4人户及以上家庭按照60平方米计算。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实施期间若国家、省出台租金减免的相关政策文件从其规定。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1日

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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