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4 13:15:11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适当减免房租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3号)文件,经研究,对承租区属政府性资产中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当减免房租,具体为2020年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减半。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用房,可参照政府性经营用房做法并结合自身实际加以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
2020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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