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2-08-10 13: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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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江苏
  • 颁发时间:海住建发〔2022〕106号
  • 发文字号:海住建发〔2022〕106号
  • 发文机构: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日期:海住建发〔2022〕106号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专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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