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2024-09-26 09:19:49 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城市:湖北
- 颁发时间:2024-09-24
-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24]47号
- 发文机构: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实施日期: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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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供给端支持保障,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01 支持企事业单位以需定建
支持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成员,通过自发组建联合社等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开发、设计等单位,定制化建设商品住房。鼓励开发企业以优惠价格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团购商品住房。鼓励国有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对参与团购的职工给予购房补贴。全市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原则上不再集中新建安置房。
02 用足用活规划支持政策
支持县市区因地制宜优化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商业配比、车位配比等指标,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开发康养、度假、避暑、高品质住宅等差异化产品。支持各县市区选择1-2个项目开展高品质住宅试点,结合用户需求进行住宅规划设计创新,可采取 “一事一 议”方式在规划指标等方面予以支持。
03 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要做好在建、在售商品住房项目服务工作,加强教育、医疗、养老、商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优先补齐菜市场、公交、便民超市等设施短板;将项目周边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优先纳入城建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升居住品质和区域价值。
04 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在满足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定量面向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开配租公租房。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支持县市区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将在乡镇工作的教职工、医务人员、警务人员及其他公职人员纳入县城住房保障范围。
05 取消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全市不再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06 支持地下停车位销售办证
进一步降低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优化流程,推进地下停车位 (人防车位除外)销售和产权登记。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间上级另有新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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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 0.13%
- -0.91%
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
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平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措施
- 2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 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齐齐哈尔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4关于印发《成华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 5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 6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
- 7关于促进郴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 8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 9关于印发《信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10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