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2024-09-27 09:04:21 来源:株洲市住房公积金
- 城市:湖南
- 颁发时间:2024-09-2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株洲住房公积金中心
- 实施日期:2024-10-01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住房公积金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株洲发展实际,制定以下十条措施。
一、实行家庭互助购房政策。在株洲市行政区域内新购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相关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
二、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在株洲市行政区域内新购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套数以所购住房所在区(市)县的有效住房套数核算。
三、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在株洲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
四、实行“可提可贷”政策。缴存人家庭在株洲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后,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套房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五、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不区分单、双职工);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有1个未成年子女)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在计算借款人还贷能力时,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与月收入比由50%调整至60%。
六、取消贷款次数、房屋面积限制。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取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的限制。
七、支持大学毕业生贷款购房。在株洲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毕业5年内首次在株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额度上浮30%。
八、加大株洲市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全日制硕士学历以上、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余额倍数限制,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九、全面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凡异地缴存职工在株洲市购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十、全力推行“商转公”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先还后贷”或“以贷还贷”办理方式,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存在抵押的房产,可在不提前结清原贷款的情况下办理二手房交易和贷款。
以上政策措施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以前规定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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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 0.13%
- -0.91%
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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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2平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措施
- 3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 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齐齐哈尔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5关于印发《成华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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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
- 8关于促进郴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 9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 10关于印发《信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