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2022-04-28 16:39:55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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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安徽
  • 颁发时间:2022年04月24日
  • 发文字号:扬金管委﹝2022﹞1号
  • 发文机构: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实施日期:2022年04月24日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需求,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如下:

  双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

  本通知自2022年4月24日起施行。2022年4月24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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