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3 10:48:27
关于购房节期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提取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
汕公积金管函〔2022〕22号
各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实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结合公积金实际,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高贷款额度。购房节期间,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00万元;
二、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新政。购房节期间,支持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购房节期间受理异地购房贷款。支持异地缴交公积金职工在汕尾使用公积金购买一手商品房。
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仍按住房公积金原有政策执行,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