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信贷 2023-10-23 12:00:08 来源: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城市:安徽
- 颁发时间:2023-10-18
- 发文字号:六市金管〔2023〕39号
- 发文机构: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实施日期:2023-10-18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住房公积金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六市金管〔2023〕39号
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市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两年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住房可在办证之日两年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支付金额,如申请住房贷款,贷款金额与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所购房款总额。
二、优化加装电梯支持政策。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支付金额。
三、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付首付政策。缴存职工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政府存量住房、公寓式住宅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个家庭年提取额提高到1.5万元;对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租住住房的,可申请按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全额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租金;租房提取由按年提取优化为可按月提取。
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群众意识,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熟悉业务流程,确保政策有效落实。要深入开展“红色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活动,让各项暖企惠民政策,广泛知晓,让更多家庭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不断增强广大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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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 0.13%
- -0.91%
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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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
- 2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贷款政策的通知
- 3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雄安新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关于优化雄安新区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 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青岛监管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 5关于优化揭阳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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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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