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1 09:11:16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济南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8日
(联系电话:市发展改革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66607115)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为高质量推进“十四五”时期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文明和谐进步,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201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狠抓落实、锐意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迅速、成效显著,“信易贷”、信用监管、信用平台建设应用等重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2018年12月,济南市获评山东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2021年10月,以全国第1名的成绩获评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信用制度设计日益健全。以制度建设为先导,出台了《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济南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等100余个市级信用制度文件,涵盖政务诚信、个人诚信、信用监管、联合奖惩、信用应用、失信治理、信用修复、诚信宣传等信用工作重点领域,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框架建立完善,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信用平台网站持续优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济南)(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建成并全面推广应用,2020年12月,获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标准化平台网站”荣誉称号。截至2021年底,市信用平台已归集信用数据7亿条,嵌入25个部门业务系统,涵盖全市58万家企业,92万个体工商户,1065家政府单位,7882家社会组织,5703家事业单位。“信用中国(山东济南)”网站(以下简称“信用济南”网站)建成并向社会提供各类信用查询服务,日均点击量近6万次。市信用平台和“信用济南”网站累计提供各类信用查询调阅服务超过1500万次,成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支撑。
信用联合奖惩深入开展。出台了《济南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济南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转发国家多部委联合签署的51个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在司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税务、金融、海关等领域制定了济南市联合奖惩行动计划,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安排、国有土地出让、评优评先、融资授信、资质资格认定、行政审批服务、国防建设等20多个领域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1.2万次。先后开展了政务、涉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专项治理行动,累计清理各类失信案件2000余件,“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联合奖惩大格局初步形成。
信用便民惠企全面推进。汇编了《济南市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清单》,40个市直部门在448个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推广信用应用,信用报告、信用承诺、信用核查等信用产品和服务已嵌入经济社会发展诸多领域,为“红名单”以及行业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招标评审加分等激励举措近3万次。个人诚信体系基本建成,出台《济南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个人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归集170余类近4亿条个人信用数据。创新推出济南市个人诚信积分“泉诚分”,拓展了金融、餐饮、医疗、健身、养老、教育、住宿等15个领域的近100个应用场景,“信用惠民”品牌深入人心。
“信易贷”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12月,济南市成为全国“信易贷”平台首个落地的省会城市,制定了全国首个“信易贷”平台专项支持政策,并配套出台了实施细则。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信易贷”平台(济南站)已入驻企业28258家,入驻金融机构63家,发布金融产品243个,帮助企业实现信用融资219亿元。2020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情况通报》(第79期)刊发了济南“信易贷”工作典型经验;2020年10月,济南在全国“信易贷”工作视频会议主会场作典型发言。
信用监管机制基本建成。制定了《济南市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全市58万家企业定期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推送各级各部门,为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提供重要参考。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政、园林和林业绿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等级评价。2020年7月,济南市信用监管系统正式上线,打造了涵盖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监管数据共享,事后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全流程闭环信用监管机制,以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
“信用济南”成为城市靓丽名片。成功举办2018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城市信用联盟高峰会议和2019年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等国内信用建设峰会。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质量第一”“履约守信”“诚信做产品”“我为诚信纳税代言”“诚信考场”等一系列诚信宣传活动。指导成立济南市信用协会,举办“信用济南”微视频大赛,开展诚信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1000余场。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信用中国”网站等中央、省、市100多家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
“十三五”时期,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尚需加强;守信激励场景尚需进一步拓展;区县层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对缓慢;信用服务市场规模较小,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尚需规范;诚信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尚需进一步加强等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坚持目标导向、应用导向、结果导向,以高水平建设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为抓手,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要方向,统筹推进以制度为引领、以平台为支撑、以应用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全力打造“信用济南”城市名片,努力实现在全省当龙头,区域树样板,全国创品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规范发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规范信用信息认定、归集、共享、公开、应用,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不断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政府推动,多方共建。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扶持、措施引导、组织协调以及政务诚信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适度超前,系统规划,扎实做好顶层设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突出重点,强化应用。围绕发展需要,抓住关键环节,依法依规选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县开展先行先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快速健康发展。加强信用服务创新和产品供给,大力推进信用产品在政府管理和经济社会活动中广泛应用。
——区域联动,开放合作。以黄河流域、省会经济圈为重点,探索建立区域信用合作机制,在信用信息共享互认、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应用、市场培育等方面强化合作交流,努力构建内外联动、合作共赢的区域协作体系。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社会信用体系在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域社会治理中深度应用并取得实效,市场主体和市民的守信获得感持续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信用济南”成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的金字招牌。专栏1济南市“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2025年目标值政务诚信建设情况各级政府部门失信案件清理率100%各级事业单位失信案件清理率100%信用信息覆盖情况企业法人覆盖率100%非企业法人覆盖率100%自然人覆盖率100%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情况企业法人覆盖率100%非企业法人覆盖率100%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信息年均查询量>500万次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覆盖率100%“信易贷”情况信用贷款余额规模>6000亿元第三方评估36个直辖市、省会、副省级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稳居前10名市民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满意度95%以上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一)加快信用法治规范建设。
健全信用制度顶层设计。贯彻落实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重点围绕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推广使用、联合奖惩、信用监管、信用修复、权益保护、重点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完善信用制度设计,逐步形成具有济南特色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
提升信用工作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全面落实已出台各项法律法规中涉及信用工作的相关规定,推动将信用条款纳入重点行业、领域地方法规,明确失信行为认定、归集、共享、惩戒的依据。以家政服务、职业教育等领域为重点,探索制定行业地方信用标准,并全面推广应用,引导和规范重点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加大司法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力度,健全涉政和涉村(居)失信案件协同清理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全面构建阳光司法。依法依规认定、归集、共享、公开公共安全领域信用信息。强化消防安全领域诚信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认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并共享至市信用平台。强化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建立健全司法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
(二)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建立各级党政机关政务诚信档案。依托市信用平台,探索建立市直部门、区县政府以及依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等主体的政务诚信档案。完善政务信用信息目录,重点归集依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政府合同履约、司法判决、行政复议、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各类反映政务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将政务诚信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责任人变更等理由拒绝履行相关约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建立政务诚信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政务诚信评价办法,建立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对区县政府进行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开展政务诚信第三方监测,依托市信用平台开发政务诚信监测功能,对各级各部门政务诚信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托市信用平台,依法依规归集各级公务员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失信信息,以及行政奖励、志愿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等其他信用信息,各级各部门应将公务员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提升公务员和领导干部诚信履职意识和能力,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健全政务失信治理长效机制。各级法院定期向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推送应执行、未执行的涉政案件,有关责任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或达成和解。建立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务失信行为。专栏2政务诚信重点领域1.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环节的信用监督管理,将信用信息作为评标(评审)和监管的重要依据。加强对招标(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依规处理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并将相关信用信息共享至市信用平台。
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建立完善政府有关部门诚信责任制,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和实施效果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并共享至市信用平台。3.地方政府债务领域。完善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制度,相关信息应依法依规对社会公开。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4.招商引资领域。完善政府信用承诺制度,规范各级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重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依法依规加大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政务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杜绝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新官不理旧账”、滥用行政权力等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破坏市场公平交易秩序等失信行为。(三)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
依法依规确定公共信用信息公开范围。全面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在上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依法依规制定适用于我市的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根据合法、必要原则,在编制或修订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时明确公共信用信息公开范围。公共信用信息公开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开个人相关信息,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命令作为依据或经本人同意,并进行必要脱敏处理。
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示基础上,依托“信用济南”网站、济南市政府网站或其他渠道,进一步研究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依法依规上网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大力推广信用平台网站。
持续优化推广市信用平台。迭代升级重点功能模块,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及时效,推进全市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市信用平台全面对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共享数据,健全区县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定期进行压力测试,探索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强化平台数据安全性。优化界面设计,提升平台用户体检。加大市信用平台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各区县各部门依托市信用平台创新监管和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市信用平台应用通报考核制度,积极组织宣传培训活动。
提升“信用济南”门户网站影响力。按照国家信用网站一体化建设要求,优化信用信息查询功能,以建设综合性信用惠民惠企服务平台为目标,进一步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探索提供餐饮、娱乐、租赁、住宿等各项信用便民惠民生活服务。开发“信用济南”APP客户端,进一步方便市民使用。严格落实“信用济南”网站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健全内容审核、账号管理和监测监督机制,提升网站运营维护水平。
(五)持续拓展信用信息应用。
加快推进信用报告应用。落实全国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探索完善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制度规范。大力推动政务领域信用报告使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格审核、财政资金补贴等领域,全面推广信用报告应用,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领域。
创新拓展信用应用场景。依法依规在行政管理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积极探索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景,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作用。针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等“红名单”企业,在资金扶持、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先评优、日常监管等领域研究推出激励举措。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六)建立健全信用承诺机制。
规范信用承诺工作流程。根据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以及行业管理职能,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明确各单位信用承诺事项目录,汇总编制全市信用承诺事项清单。根据不同应用场景,健全并推广审批替代、主动公开、行业自律、信用修复、证明事项告知、政务服务承诺等“六型”信用承诺。
健全承诺履约监管机制。审批、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跟踪核实行政相对人作出的信用承诺事项,将未履行承诺信息录入市信用平台信用监管系统。对虚假承诺、违规承诺等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认定、共享、公开和惩戒,并纳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
大力推广信用承诺应用。依法依规规范、公开各类信用承诺,大力推进纳税、注册登记、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科研、会计等重点领域信用承诺应用,并将承诺履约情况作为政策扶持、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资质评定、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专栏3拓展“六型”信用承诺专项行动
1.审批替代型:全面开展审批替代,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探索制作统一格式的信用承诺书,嵌入各级行政审批系统,实现告知承诺过程中自动信用核查、在线签署承诺、实时公开公示,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做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
2.主动公开型:在“信用济南”网站开通信用信息自主申报专栏,鼓励市场主体自主填报合同履约、市场经营、社会公益、信用承诺、资质证照、荣誉信息等信用信息,并主动作出信用承诺。
3.行业自律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签署诚信自律承诺书,并组织会员企业签订会员企业信用承诺书。不断扩大行业自律型承诺覆盖范围,力争实现市、区县两级行业协会全覆盖。
4.信用修复型:市场主体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时,按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承诺履约监管机制,对违反承诺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实行限制或者惩戒举措。
5.证明事项告知型:积极推进全市范围内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细化办事指南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流程,规范格式文书和事后核查办法。
6.政务服务承诺型: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公开型信用承诺,在各级政府网站和“信用济南”网站公示公共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中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作出的公开承诺,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七)全力推广信用监管机制。
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根据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在行政审批、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依法依规准确认定、归集、共享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做到可查询、可追溯,通过“信用济南”网站等渠道依法向社会公开。
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持续优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强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纳入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为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供重要参考。
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行业领域主管、监管或指导部门,应在重点行业领域积极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统筹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和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深入开展综合研判,针对不同信用状况的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监管流程再造,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信用一体的共同体。
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严格执行国家信用修复标准和流程,确保信用修复工作规范、公开、透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信用修复工作。鼓励失信主体主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签订信用承诺书,主动整改失信行为、消除不良行为、修复自身信用。专栏4网络空间和信用信息安全领域诚信建设1.加强网络空间信用监管和治理。推动多方共同参与建设,多种力量协同治理,着力构建部门管理责任到位,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压实,社会共同责任清晰的网络诚信协同治理新格局。推动网络诚信制度化建设,加强对网络直播、自媒体、知识社区问答等新媒体业态和算法推荐等新技术应用的诚信规范管理。推进网络交易市场诚信建设,持续完善对网络交易市场经营主体、客体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管、统计分析,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网络传销,以及通过恶意刷单、恶意评价等方式伪造交易记录的违法失信行为。
2.强化信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完善信用信息技术保障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构建覆盖公民个人隐私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政府信息安全保护的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框架。围绕信用数据的生成、传输、使用、存储、共享、销毁等数据安全生命周期,综合采用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技术、加密技术、脱敏技术等手段,维护信用主体信息和隐私安全。(八)推动联合奖惩全面落地。
依法规范失信惩戒工作。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基础上,制定适用于我市的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各行业领域主管、监管或指导部门负责牵头建立对本行业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开展联合惩戒的“发起—响应—反馈”工作推进机制,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举措,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对“黑名单”主体,在行政审批、资金扶持、评先评优、公共资源交易、资格审核、日常监管等工作中,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坚决依法依规落实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各单位应及时将各行业领域“黑名单”信息上传至市信用平台,并依托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和“信用济南”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
积极拓展对诚信主体的激励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应积极拓展对诚信主体的激励措施,树立和宣传诚信典型,在各类宣传活动中积极推介诚信企业。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绿色信贷、办税绿色通道、免抵押金等优惠政策。在教育、就业、旅游、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
做好联合奖惩案例归集工作。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国家明确的联合奖惩案例归集范围和认定标准,高效推进联合奖惩案例归集和信息共享工作。依托市信用平台,加强对各区县各部门联合奖惩案例的归集、统计和考核,建立月度归集共享机制和季度通报机制,并通过“信用济南”网站向社会公布联合奖惩典型案例。
(九)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加快培育发展信用服务产业。大力发展信用经济,加快发展信用管理、信用担保、信用咨询、信用风险控制等信用经济业态。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信用理论、规范标准等研究工作。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创新发展,促进“产学研”对接合作,加强跨界合作交流。
促进征信业发展提质增效。积极稳妥培育征信产业,做大做强征信产业。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不断提高信用报告使用价值。完善征信管理体系,加强征信市场监管,防范征信市场风险。
规范信用服务市场管理。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促进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引导规范信用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加强信用服务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建立信用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对信用服务从业人员加大诚信教育和职业培训力度。健全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档案,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加强自身信用管理。
(十)深入开展失信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中央文明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各项失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围绕金融、交通运输、互联网信息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失信问题根源进行追溯、分析,制定问题解决方案,健全失信治理长效机制。专栏5重点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专项治理,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乡村振兴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假药问题专项治理,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逃税骗税和“假发票”问题专项治理,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论文造假、考试作弊专项治理,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假彩票”问题专项治理,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问题专项治理,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工程
(一)信用信息共享工程。
提高信用数据归集质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依法依规认定、归集、共享、公开信用信息。尚未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部门,依托市信用平台实施信用信息的录入和归集;已有自建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部门,按照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实现数据共享和实时更新。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估通报机制,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渠道,提升信息归集质效。加强数据治理,完善数据校验清洗流程,建立信用数据质量报告机制,定期反馈至各区县各部门。
推进信用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根据国家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以集约建设、资源共享为原则,建立规范统一、广泛共享、功能实用、应用有效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各区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涉及信用信息认定、查询、共享、应用和奖惩等业务工作的,要全部实现与市信用平台的互联互通;各部门使用上级部门业务系统的,应积极争取济南市信用数据的落地,并共享至市信用平台,着力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二)城市信用监测工程。
健全城市信用监测工作机制。根据国家发布的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高质量完成城市信用监测数据上报工作,做好突发不良信用事件的应急处理。针对国家反馈的信用监测结果,全面分析信用工作存在问题和短板,查缺补漏,精准施策,确保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在36个直辖市、省会及副省级城市中稳居第一方阵。
探索开展区县信用监测评价。借鉴国家城市信用监测评价体系,结合济南实际,依托市信用平台,开发建设城市信用监测系统,构建科学合理的信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区县信用建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全面评估,定期形成信用监测月报。将区县信用建设监测排名作为推动区县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参考。
(三)信用便民惠企工程。
创新信用便民惠民应用场景。依法依规推进个人信用信息认定、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优化“信用济南”网站信用惠民应用模块,围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教育体育、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创新推出具有泉城特色的“信易+”便民惠民服务,丰富拓展“信易医”“信易游”“信易行”“信易阅”“信易租”等场景应用。在生活消费、就业创业、政务服务等领域,探索建立信用便民惠民工作机制,全力打造“信用惠民”城市品牌。
丰富信用便企惠企应用场景。建立完善企业信用记录,健全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开发信用便企惠企场景,在政策扶持、金融信贷、评先评优、财政资金补助等方面对守信企业给予支持。大力推广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济南站),加大“信易贷”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信易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入“信易贷”专项风险缓释基金,引导银行增加“信易贷”投放规模。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全力扩大信用贷款规模。定期举办“信易贷”工作专题培训,培养专业化推广队伍。
鼓励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大力倡导企业将信用管理纳入公司治理体系,严格履行签订合同,维护和提升企业诚信形象。鼓励企业积极用信,强化企业在发债、借款、担保等债权债务信用交易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诚信履约的意识,防范交易风险。引导企业家诚信守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自觉做诚信守法的表率。鼓励企业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专栏6“信易+”工程
1.信易批。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为信用状况好的主体提供优先办理、容缺受理、程序简化等服务,为诚信企业和诚信市民优先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2.信易医。积极开展“信易医”试点工作,为诚信市民提供减免挂号费、免交住院押金等优惠服务。
3.信易养。鼓励全市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为诚信市民提供养老领域惠民措施,推出优先入住、床位优惠、提供休闲娱乐服务、赠送代金券等优惠服务。
4.信易健。鼓励公共体育场馆、高校体育场馆为诚信市民提供免费开放、优先使用体育设施等惠民服务。鼓励健身中心推出健身卡优惠办理、增加设施使用次数等惠民举措。
5.信易食。鼓励餐饮机构为诚信市民提供餐费折扣、就餐卡充值优惠、发放代金券等优惠服务。
6.信易游。鼓励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为诚信市民提供优先购票、快速检票通道等便利服务;鼓励旅行社、酒店等为诚信市民提供免押金等服务。
7.信易阅。鼓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馆,为诚信市民提供免押金借阅、增加图书借阅数量、延长借阅期限等惠民服务。
8.信易行。鼓励公交集团、轨道交通集团推出“守信出行卡”,根据信用程度降低乘车价格或提供免费乘车服务。
9.信易学。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诚信市民提供培训课程折扣等优惠服务。
10.信易租。鼓励有关单位为诚信企业和诚信市民提供租金折扣、免押金等激励服务。(四)社会诚信提升工程。
医药卫生领域。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全链条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专科医院、民营医院、医药制造、医疗器械制造、医药流通等重点环节信用建设,探索开展细分行业信用评价,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树立医药卫生领域诚信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助力康养济南建设。
社会保障领域。在救灾、救助、养老、社会保险、慈善、彩票等领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打击各类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建立信用承诺制,定期开展承诺情况检查,完善信用信息记录。依法依规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领域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实施惩戒。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评价结果相结合,根据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劳动用工领域。贯彻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组织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依法依规认定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并将有关数据及时共享至市信用平台,通过“信用济南”网站依法对社会公开。
教育领域。加强教育工作者诚信教育,开展“教师诚信承诺”活动。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培养诚实守信良好品行。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落实黑白名单制度,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有关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
文化领域。整合文化领域市场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建立完善相关主体信用档案。探索开展文化领域市场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落实文化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加强文化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旅游领域。研究制定旅行社及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建立旅游业消费者意见反馈、投诉记录与公开制度,完善失信行为记录,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推进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酒店等旅游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营造规范有序的旅游环境。
体育领域。制定职业体育从业人员诚信从业准则,推进相关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评级结果在参加或举办职业体育赛事、职业体育准入、转会等方面广泛运用。规范体育市场从业人员资质认定、职业培训和管理、评级评优等活动,依法依规认定失信行为并实施惩戒。
知识产权领域。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加大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力度,重点归集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信息、假冒专利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专利代理相关信用信息,并共享至市信用平台。严格落实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低碳节能环保领域。建立重点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信用评价机制。以重点产业园区为试点,积极开展园区节水信用示范行动,推行园区节水信用承诺制。建立环评、能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数据库,探索对能源审计、节能评估和审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信用评价。
社会组织领域。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信用监管,探索开展对全市社会组织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并作为等级评估、年度检查、评优评先、购买服务、资助以及奖励的重要参考。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守信自律,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中介服务领域。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主管或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广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档案。重点加强会计类、担保类、鉴证类、检验检测类、评估类、代理类、咨询类等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信用评级评价工作,引导中介机构诚信规范经营。
(五)区县信用建设提升工程。
历下区。加快推进历下信用经济示范区建设,依托历下金融产业优势,大力发展信用服务产业,举办承办信用服务业发展论坛,创新开展“信用保函替代保证金”“拓展诚信企业激励场景”等工作,着力打造区域性信用服务龙头企业。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在重点行业实施行业信用评价,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创新“信易贷”服务模式,扩展“信易+”应用场景。构建“及时告知、合规处理、快速修复”的信用修复服务机制,提高信用修复效率。深化信用示范创建,实施“五个一工程”(即从营商环境、商业氛围、生活体验、工作环境、行业规范等五个维度开展街道、街区、社区、园区、行业信用示范创建,打造一批信用示范项目)。擦亮“儒信大讲堂”诚信宣传品牌,着力打造“名家授课、线上线下、经典传续、知行合一”的新时代信用教育模式。专栏7历下信用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思路依托历下区经济、产业和信用环境基础,按照“1+2+5+15”的工作思路开展,即围绕信用经济“1”个主题,聚焦信用体系和信用产业“2”个领域,从完善基础信用体系、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信用服务经济、加快信用产业聚集、打造历下信用品牌“5”个方面,重点开展“15”项工作任务。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支撑,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推动信用服务实体经济、打造信用产业聚集区为核心,以信用示范工程为抓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将历下区打造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引领意义的信用经济示范区。市中区。深化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应用,开展关联分析,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推动“诚信园区”创建,做好园区内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整合,提供对园区服务对象的信用评价、监管、预警、告知服务,实现园区范围内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共用。在学校举办诚信演讲、诚信征文、诚信知识竞赛等活动,建立诚信教育长效机制,着力打造诚信校园。深化开展“小手拉大手”系列主题活动,开展“诚信最美教师”“诚实守信家庭”评选活动,带动家庭形成诚信家风、学校形成诚信学风。
槐荫区。深化“信易批”服务应用,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信用承诺制度。积极开展信用街道建设,力争每个街道办事处打造1个信用试点样板。以打造“诚信社区”为突破口,制定特色社区诚信服务公约,打造“信用+党建”社区、信用守法社区、信用金融超市等信用试点。通过“信用+融资”“信用+监管”“信用+电商”等实践,积极探索信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模式。
天桥区。大力推广“信用+融资”“信用+监管”“信用+清理拖欠”“信用+电商”模式,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实施“互联网+信用监管”。
历城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形成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大格局,全面打造“信用历城”新名片,争创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强化信用基础支撑,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完善各行业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加大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依托市信用平台做好“双公示”等信息归集共享,确保信用信息安全。建立完善区级公共信用信息清单,强化信用核查,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加大全国“信易贷”平台推广力度,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入驻平台,推动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在平台发布融资需求,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政务失信和其他社会组织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长清区。通过“税易贷”“云税贷”“税贷通”“小微易贷”“税融e贷”等银税互动产品,助力企业以“信”换“贷”。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严厉打击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营造良好诚信社会氛围。深入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有步骤、有重点、有组织的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以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让诚实守信观念深入人心,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章丘区。完善政府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公信力。探索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信用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信用建设综合示范、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建设示范,围绕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探索开展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
济阳区。聚焦企业、个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行政机构5类主体,健全完善商务、社会、政务、司法等4个领域诚信数据建设,打造“信用济阳”。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重点人群、重点机构信用建设,探索建立公务人员诚信档案。围绕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探索推进“党建+网格+信用”基层治理机制,提高基层社会治理领域信用应用水平。
莱芜区。建立在营企业数据库,广泛宣传“信易贷”功能及应用。探索建立“信用+监管”模式,建立行业信用档案,实行行业信用承诺制度,积极推动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探索性采取“属地管理、集中约谈、联合惩戒、限时整改”措施,分类分批实施专项整治。积极推动“信用+应用”攻坚行动,引导信用信息在党员管理、人事招聘、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的应用。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六进”活动、莱芜区“诚信之星”推介宣传、诚信建设知识竞赛等系列评选活动,营造诚信建设良好氛围。
钢城区。充分运用市信用平台,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广泛开展信用查询。依托市信用平台,探索建立政务诚信档案。推动开展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探索与实践,在与企业、市民生产生活密切结合的领域,创新开展“信易+”工作。丰富信用应用场景,在信用承诺规范化管理、信用示范街区创建、行业信用分类监管等方面拓宽信用应用场景。
平阴县。持续优化和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不断简化事前审批服务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稳步推广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事项,优化便民高效服务。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深化“银税互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鲁税通”等方式,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商河县。完善社会管理形式,全面提升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争创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县。创新“信易+”应用场景,在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特色优势领域,开展信易服务,打造优秀案例。积极引导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村(居)、社区组建示范创建工作机构,完善信用管理制度,规范事务管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六)诚信典范引领工程。
加快推动示范区县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区县争创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在信用制度标准制定、信用信息整合共享、联动奖惩机制完善、信用服务市场培育、信用产品开发应用等方面开展创新示范,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管理模式和实施路径,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
打造一批诚信街道。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开展诚信街道创建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街道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通过全面覆盖的信用记录、科学精准的信用评价、便民惠企的信用应用,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加大诚信街道宣传力度。
打造一批诚信乡村。以绿色信用、产业信用和信用文化为重点,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乡村振兴有效结合。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信用体系顶层制度设计,开发建设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归集涉农信用信息,建立农户及涉农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开展农业“信易贷”试点,开发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度扩大农村信用贷款规模。
打造一批诚信街区。鼓励各区县积极推进诚信街区建设,围绕诚信经营、安全卫生、产品质量等领域,制作统一街区标识,建立商户公开承诺、信用名片、信用档案和消费投诉处理机制,规范各类经营主体行为,开展诚信商家星级评价。支持示范街区探索“无人商店”“信易支付”等信用创新应用。
打造一批诚信社区。鼓励各社区围绕信用承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诚信文化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推动社区信用建设。分类制定社区信用建设方案,积极推动“诚信建设进社区”活动,围绕邻里互助、尊老爱幼、诚信经营等方面,宣传诚信知识,开展“诚信社区”“诚信家庭”评选活动,增强居民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七)诚信宣传教育提升工程。
加强诚信文化教育。在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医生护士、会计律师等重点人群中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诚信教育,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儿童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明礼诚信、恪守信用。大专院校积极开展诚信知识宣讲、竞赛等活动,鼓励各类重点职业人群主动开展信用承诺活动,通过“信用济南”网站对社会公开,并自愿接受监督。推进诚信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家庭,形成“社会重信用、人人守信用、事事查信用”的良好社会风气。
加大诚信宣传力度。组建诚信建设专家库和宣讲团,全面开展信用法规、信用建设和征信知识系列宣讲培训,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良好氛围。持续办好“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APP等新媒体形式,加大信用工作报道力度,集中宣传试点示范、联合奖惩典型事例。利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信用记录关爱日”“公民道德宣传日”“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以及大型展览会、博览会,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济南市诚信示范民营企业”评价活动,引导民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挖掘选树诚信民营企业典型,提高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制作播发诚信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手册和宣传标语,举办信用微视频大赛、信用知识竞赛等信用主题活动,提高市民参与诚信学习的积极性。结合道德楷模、好人好事、最美人物、优秀志愿者等各行业领域诚信事例,树立社会诚信典范,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
(八)全生命周期信用管理工程。
探索全生命周期信用管理模式。结合市场主体各阶段发展特点及需求,在准入环节、监管环节、退出环节实现全链条、全方位信用覆盖,积极探索对市场主体实施全生命周期信用管理。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基础数据和行业管理数据融合,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档案,鼓励优先选择信用状况好的市场主体作为交易对象,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信用协同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基于时间轴的自然人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认定、归集自然人信用信息,拓展自然人信用信息应用场景。
加强信用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强化信用平台基础数据库的清单管理,做好信用信息全生命周期存档留痕,提升信用数据资产管控能力,夯实信用大数据应用基础。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数据归集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等质量考核通报机制,提高信用数据合规率。加强对信用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按流程和保密要求办理信用数据的抽取、留存、流转、应用和销毁,对信用信息归集处理、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进行全流程记录和全过程跟踪,确保各环节数据安全。强化信用信息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管理,明确全生命周期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建立完善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防止信息泄露。
五、社会信用体系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
(一)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成立以黄河流域省会城市为核心的信用联盟,建立跨区域信用交流和联动机制,开展信用领域专项合作,推进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的互认、共享、共用,建立跨地区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在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领域,探索推进区域内失信突出问题协同治理,构建失信惩戒一张网。以文化旅游为重点,探索信用便民惠企场景的异地协同应用,实现黄河流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建、共享、共赢。
(二)服务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建立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探索建立各类起步区建设参与主体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事前信用承诺与诚信教育、事中信用评价与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与信用修复,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围绕招商引资、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落实环境信用“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信用承诺制度,在环保行政许可和环保专项资金申请等方面,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环境信用承诺。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依法依规对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对工程建设单位实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
(三)服务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建设。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为依托,全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创新,探索公共信用评价与市场信用评价相结合,实现市场主体精准画像、精准分类、精准监管、精准服务,创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举措。围绕事前告知承诺,事中记录、使用、共享与披露信用信息,事后开展信用奖惩约束等要求,创新自贸试验区监管方式。强化信用信息在金融、招投标、政府资金扶持、行政审批等领域的查询应用。实施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通关服务信用分类和动态监管,积极探索海关与金融、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海关对守信企业实施通关免担保验放、低查验率、简化单证审核等便企措施。探索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信用园区示范建设。
(四)服务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对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支撑作用。探索“人才+信用”“科技+信用”“金融+信用”应用模式,重点服务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精品钢与先进材料、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等四大优势产业。大力发展信用服务产业,引进专业信用评级机构,规范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依托市信用平台,加强对科创企业信用信息的汇集整合,持续完善相关主体信用档案,支持金融机构参考科创企业信用信息,对守信科创企业在政策扶持、资金补助、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依法依规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标准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推动将信用核查和失信惩戒嵌入各部门业务工作流程。推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省金融辅导系统、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等平台与全国“信易贷”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各部门将“信易贷”推广嵌入涉企业务流程,促进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对接常态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五)服务省市一体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推动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融入“信用山东”建设大局,主动承接全省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开拓创新、先行先试,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济南经验。发挥好省市一体化推进济南加快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社会信用中心沟通交流,在政策落地、数据共享、创新应用等方面实现协同联动。各级审批服务大厅在各项工作中要全面使用省信用平台“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系统,实现“应查尽查”“依法奖惩”。
(六)服务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大力普及信用知识,推动信用服务、诚信教育进社区,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传承发扬济南市重信守义文化基因,推进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创建活动,培育诚信建设品牌。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济南市本地典型案例。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拓展信用便民惠民应用场景,提升全社会诚信遵从度和守信获得感。制定出台防止信用惩戒泛化滥用推进信用修复的制度规范,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重点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放大守信红利、增加失信成本。
(七)服务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围绕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目标,强化消费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拓展信用便民惠民应用场景,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向好发展。依托市信用平台,建立重点消费领域市场主体及相关人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探索建立“信用+商圈”管理模式,建立商户诚信档案,引导商圈内市场主体主动开展诚信经营承诺,提升商圈发展能级。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大力优化线上消费环境,加大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工作力度。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公示、信用公开承诺、信用风险评级、信用红黑名单等制度,健全消费维权信用建设,建立完善公示投诉案例机制,不断强化信用监督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专栏8中央商务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研究制定金融行业市场监管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制度,强化金融从业人员信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中央商务区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融资”产品和服务,发挥信用融资促贷作用。围绕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规模,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增强信贷可获得性。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内幕银行、骗保骗赔、非法集资、制售假保单、披露虚假信息等金融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托现代金融、高端商务等领域龙头企业辐射带动效应,积极引进新型特色金融机构和知名信用服务机构;依托总部经济企业,打造一批信用楼宇、信用企业。(八)服务“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强化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管理,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要严格按照科研诚信要求,加强立项评审、项目管理、验收评估等科技计划全过程科研诚信管理和项目承担单位、评审专家等科技计划各类主体的科研诚信管理,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探索开展科研领域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加强科研人员诚信教育。加大对学历学位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考试招生作弊、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良行为记录列入诚信档案。大力宣传科研诚信典范榜样,发挥典型人物示范作用。
(九)服务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推动企业落实质量诚信主体责任,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归集质量信用信息,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分类管理。在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领域建立相关主体质量信用记录。大力弘扬企业家诚信精神,引导企业定期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选树质量诚信典型。结合全国“质量月”,开展质量诚信宣传,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提供信用支撑。
(十)服务工业强市建设。建立重点工业企业信用档案,依托信用大数据分析,提供信用预警、信用咨询等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监管效能。探索建立涵盖信用承诺、事中监管、数据共享、分级分类、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全流程的工业园区信用监管机制。对工业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信用管理,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记录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评估等阶段的失信行为信息,并将有关信息按规定共享至市信用平台。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规范保障实体经济发展。专栏9“信用+园区”建设重点积极探索园区信用建设,鼓励引导全市各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功能区等在园区管理中引入信用管理和服务机制,实现园区内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打造园区信用特色名片和品牌。探索开展信用信息在政务管理创新和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试点工作,推广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招商引资、项目管理、高新技术认定、融资担保等政府管理和重大经济活动中的应用,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运行效率和社会公信力。依托济南保税区和高新区,创新跨境电商、现代金融等产业信用管理机制;依托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探索医养健康领域信用监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打造“信用示范园区”,总结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并在全市推广复制。
(十一)服务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依法依规全面归集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各类信息,为实现社会治理智慧化、智慧治理信用化、信用评价精准化打牢基础。依托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打通各主体“条数据”,建立形成开放共享、真实可信的“城市块数据”,构建包括数字身份认证平台、个人数字空间在内的可信生态体系。大力推进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综合运用信用承诺、信用记录、信用奖惩等手段,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十二)服务省会经济圈建设。牢固树立区域信用建设“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省会经济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合作,优化区域整体信用环境。探索建设省会经济圈信用一体化平台,加快推动省会经济圈七市在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享、跨区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诚信文化共建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在全域旅游、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经济社会民生领域共同打造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景。探索建立公共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结果区域互认机制,构建跨区域、跨部门信用协同监管体系。
(十三)服务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在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领域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完善数据资源共享体系,依托市信用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在金融、招标投标、政府资金扶持、行政审批等领域的查询应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海关信用管理,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海关特殊监管模式,探索通关企业分类监管新模式,对通关企业实施风险监测,推动海关等监管部门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在免担保验放、降低查验率、简化单证审核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强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信用管理,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为离岸贸易、保税交易展示等新型贸易业态提供信用服务。
(十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围绕食用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等重点领域,加强生产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信用管理,加快建设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结合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发适合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需求的新型信用金融支农惠农产品和服务。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杜绝村集体新增不良债务,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探索“乡村道德银行”、整村授信等“信用+乡村”模式。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充分利用墙体固定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积极开展信用活动周、信用小讲堂等活动,增强农村区域群众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探索建立农村信用奖惩机制,对信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授信、利率、国家补贴、救济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充分发挥守信正向激励作用。
(十五)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作用,将信用管理融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构建基于居民信用的社区治理新模式,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有效提高基层治理的效率和精准度。依托社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镇(街道)信用网格治理中心和村(社区)信用网格治理工作站,开展“信用+社会治理”基层试点,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推动各部门将信用嵌入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乡村治理、志愿服务、帮扶互助等网格化管理体系中,探索建立综合治理信用评价管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探索建立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信用评价在物业服务监督检查、参与政府采购中的应用。深化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建设,健全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提升居民诚信自律意识。
(十六)服务“食安济南”品牌建设。健全食品生产诚信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建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信用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并与相关部门实现信用数据资源共享。大力培育优秀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企业,提高食品行业诚信自律水平。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结果共享,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标准,推进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税收、用地审批等制度挂钩,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对严重失信主体的市场禁入举措。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食品安全诚信宣传工作,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十七)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按照《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规定,全面落实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和企业环境行政许可信息,按时推送、共享、应用环境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在环境保护领域开展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以黄河沿岸、小清河、雪野湖、济西湿地、南部山区等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环评、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生态环境监测、环保设施建设运维等领域环境信用监管机制。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展绿色低碳社区、绿色低碳学校诚信自律承诺活动,疏导全社会自觉践行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十八)服务安全生产管理。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重要指标。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动态记录、更新和维护发布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信用信息。建立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和责任主体信用承诺、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在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及公示制度,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作为项目核准、用地审批、信贷融资、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强监督检查、监管执法和信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专栏10安全生产管理重点领域
1.工程建设领域。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规范应用。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探索建立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和失信责任追溯制度。
2.贸易流通领域。推进批发零售、商贸物流、对外贸易等重点领域行业信用建设,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融资,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和服务行为。鼓励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有效化解信用风险。
3.住宿餐饮领域。强化住宿餐饮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住宿餐饮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鼓励住宿餐饮领域行业协会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会员信用公示、信用承诺等行业自律工作。
4.交通运输领域。建立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红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公布公路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信用评价结果,分级分类实施重点监管、精准监管。在交通出行、物流运输等领域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工作。(十九)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依法依规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失信惩戒。全面落实《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的,除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全面加强疫情期间信用服务。一是全面保障信用报告查询。通过“信用济南”网站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线查询下载服务。二是全面保障信用修复需求,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一网通办”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当天完成初审、不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做到一次性告知。三是做好疫情期间信用信息公开公示。依托“信用济南”网站及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对社会公开疫情期间的诚信典型、失信案例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进体系。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作用,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探索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容新容错机制,鼓励各级各部门创新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守正创新的良好环境。市发展改革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深入研究谋划,加强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对各区县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建立健全全市信用工作推进机制。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各区域、各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成立本单位内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调研深入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建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体系,动态调整考核指标,重点评估各区县各部门在信用制度出台、信用记录归集、信用信息公示、信用应用推广、信用联合奖惩、失信专项治理、开展诚信宣传等重点领域信用工作完成情况。定期通报信用工作进展,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对国家、省部署的信用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专项督导,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现象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问责追责。
(三)加强信用工作保障。各区县各部门要明确信用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强信用工作力量,注重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充实信用建设力量。各区县各部门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信用服务业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加快形成政府推进、社会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