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 2023-04-17 14:05:37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城市:陕西
- 颁发时间:2023-04-06
-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23〕6号
- 发文机构: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实施日期:2023-04-06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 类别:信用相关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3〕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6日
陕西省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聚焦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放出活力和动力,管出公平和质量,服出便利和实惠,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助力赋能。
一、开展“放管服”改革创新试点
围绕更好利企便民、激发市场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试点,不断加大改革力度、扩大改革范围、提升改革效能。
1.“简政放权”领域重点围绕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多评合一”“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承诺制”“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等方面改革创新。〔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放管结合”领域重点围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审管联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改革创新。〔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服务”领域重点围绕涉企服务、政务服务、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不动产登记办理、跨境贸易便利化、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等方面改革创新。〔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西安海关、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充分发挥事权集中优势推进集成高效审批,以优化流程、公开标准、规范审批为重点,积极开展并联审批、不见面审批等,实现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时间持续压减。
4.对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情况实施“回头看”,对改革推进有力的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对改革缓慢、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督查问责。
5.各市、县要对标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库,按照“应划尽划”要求建立完善明确统一的事项划转承接目录,保证辖区内市、县两级划转承接事项上下对应、基本一致。未划转事项原则上一律入驻大厅办理,确保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大厅之外无审批。
6.省级部门要围绕审批事项集中、人员配备、印章认可、文件制发、会议培训、空白证照、专业人才、现场踏勘、技术审查、系统开放、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改革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政府。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
加快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信心。
7.以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基础,加快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依法严格把关,防止出现扩大审批范围、增设许可条件、设置变相许可等行为。
8.依法编制完成权责界限清晰的省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行政备案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年底前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将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平台统一管理,并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理、一网通办。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依法精准开展省级事权委托下放
坚持“简”字当头,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结合实际委托下放更多省级事权,逐步提高放权科学性和针对性。
9.加强放权赋能工作研究,围绕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的赋权工作,研究解决赋权方式、赋权事项筛选及事项办理等有关问题,推动赋权更加科学、精准。〔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修订完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委托部分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推动赋权事项系统数据开放。〔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根据市、县政府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体制机制等实际情况,逐一研判、精准放权,形成差异化、针对性赋权清单,确保基层“接得住”“用得好”。对委托下放事权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廉政风险。〔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公平公正监管
优化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统筹发展和监管、活力和秩序,使市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12.大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监管可视化、智能化、精准化。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省税务局、西安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市场主体,特别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逐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触发式监管等方式,确保管出公平和质量。〔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中的审管联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以证照颁发和信息推送为准厘清审管边界,完善审管信息主动归集和交流互动机制,实现部门信息互认、共享、共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立足集成化、标准化、便利化,最大程度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减时限,推动企业开办更便捷、项目审批更高效、群众办事更方便。
15.编制公布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之间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优化整合一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高频事项“市域通办”,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16.建设全省统一的涉企电子印章系统并加大推广应用,推进证照数据全量归集、“应归尽归”。推进省级部门已建政务移动应用向“秦务员”平台移动端整合迁移,新增应用全部依托“秦务员”进行建设。
17.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投诉解决机制,实现各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自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接入省级“秦务员”平台,统一实施评价,信息双向推送。
18.试点开展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认定、定岗晋级。深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改革,试点推行意见答复书面反馈。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
聚焦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拓展服务内容、扩大事项范围,加快推进系统、数据、业务融合,不断提升跨层级、跨系统、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整合,力争企业群众办事“零跑腿”是常态、“跑一次”是上限。
19.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交房即交证等15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尽快实现全流程、全事项上线,不断提升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准确、及时发布“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提高平台知晓率和使用率。
20.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推出新的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6月底完成新的一批事项业务梳理,10月底实现全流程上线运行,11月底评估总结。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扎实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有效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以数据要素化和要素数字化的协同发展带动经济社会数字化,不断增强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能力,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21.深入实施《陕西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开展数字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强化数字政府云网体系建设,完善“两地三中心”云网架构。
22.建设省级政务大数据平台,建成数字政府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态势感知平台和运营协调指挥平台。优化推广“秦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持续拓展全省公务人员应用。迭代升级“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3.深入实施数字底座、数字平台、数字应用、迭代升级、数字安全等专项行动,打通“数据孤岛”、破除“数据壁垒”。
〔省政务大数据局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支持服务民营经济,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24.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围绕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支撑更有力的要素环境、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亲清更统一的政商环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建立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重点任务清单并实行台账管理,督促重点工作尽快落实,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加快《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落实见效,破除审批许可、要素获取等方面隐性壁垒。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行政合规证明改革。做好“秦信融”平台推广应用和延伸辐射,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拓展提升“陕企通”平台综合服务功能,建成“一站式”企业服务和政策信息发布及推送总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推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等交易新模式,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推进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地区、跨平台互认。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动以信用承诺和工程信用担保代替投标保证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行政立法,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建设效能政府;强化行政权力约束,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廉洁政府,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工作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细化举措,夯实职责,抓好落实。要按照“三个年”活动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持之以恒推进“放管服”改革,常态化落实好“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要求。要对全省“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评比排名,结果作为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专项任务考核依据。要鼓励探索创新,完善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改革推进情况分别于7月31日、12月15日前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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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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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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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 2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 4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市内分工(2023年版)》的通知
- 5关于印发《杭州市诚信机关行为准则》的通知
- 6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通知
- 7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8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的通知
- 9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 10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