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实施市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的通知

房地产综合规定 2025-01-07 09:55:18 来源: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扫描二维码分享
  • 城市:江苏
  • 颁发时间:2024-12-27
  • 发文字号:镇发改价格发〔2024〕450号
  • 发文机构: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日期:2024-12-27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关于停止实施市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的通知

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顺应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江苏省价格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2月27日起停止实施市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镇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前,不再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手续。《镇江市物价局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市区商品房价格管理的通知》(镇价服〔2017〕36号)同时废止。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7日

2025-01-07 更多

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数环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