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30 09:39:52
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网上备案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提升数字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动态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现决定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网上备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填报范围
本通知发布之日(含)起首次办理项目手册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完成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的,由系统自行转换,企业无需再次网上填报。
二、线上备案时点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15天内,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项目信息库系统在线申请办理 “项目手册”首次备案。
三、线上填报途径
房地产开发企业须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zjj.dg.gov.cn/wssb_index),按照办事指南上传资料,发起项目手册备案。网上提交资料后,再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项目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zjj.dg.gov.cn/xmkp_index/prolib),按照提示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四、账户注册
首次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平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登录”以法人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该平台按照办事指南上传资料。首次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项目信息库系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以建设单位在线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录入项目信息,主要包括项目代码、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等,再上传立项文件,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信息。
五、备案主要内容
(一)项目信息。项目信息包括项目代码、项目立项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及规模等基本信息。
(二)开发企业信息。开发企业概况包括工商登记、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等基本信息。
(三)行政审批(或备案)信息。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相关信息。
六、其他事宜
(一)及时填报。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电子化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实现房地产开发项目动态监管的基础,同时也是审批业务、业绩数据来源,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网上备案工作。企业在取得房地产项目不动产权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15天内,及时通过系统按照提示填报数据,填写完成后线上提交。项目手册完成网上备案后,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立项、规划等相关证件及项目转让变更的,企业应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15天内及时在系统上更新。
(二)职责分工。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工作,对企业漏报、错报信息应及时督促企业进行修正。项目手册绝大部分内容通过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取,对小部分无法获取的,由企业自行填报,企业所填报的内容要真实、准确。企业及填报人要对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9日
(经办人:房管科蔡东平,联系电话:22671667;
行政审批协调科莫伟斌,联系电话:2267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