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4 13:22:24来源:中房网
【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4月24日,琼海市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表示,在琼海市范围内,非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对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嘉积镇行政辖区(不含官塘片区)范围内购房,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月24日,杭州市发布《关于杭州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通过竞投自持比例确定的要求房企自持商品房屋用于出租的,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并在不动产登记证书中进行注记“不得销售、转让”。企业自持商品房屋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不得销售或转让,同时企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4月24日,福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福州各地严格执行商品房网签管理制度,同一批次房源应当在预售许可后10天内一次性全部公开销售,并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
4月25日,佛山市发文,要求商品住房价格一经备案,60日内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的申报。要求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对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禁止捂盘惜售、虚假宣传、未取得预售许可进行商品房销售、价外收费、一筹多认、非法金融、违规炒楼等违法违规行为。
4月27日,广东江门鹤山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表示,对于本市居民家庭,首套房首付最低调至三成,二套住房首付不低于40%;并暂停向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将采取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召开会议,议定为进一步严格执行北京市限购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法院竞拍房产纳入北京限购范围,竞拍者须符合北京购房资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