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5 15:25:19
【政策汇编】
洛阳市召开房地产市场形势通报会明确要求,各开发企业目前在售项目以今年5月9日之前签约均价为基准价,再售房源不得高于该基准价。同时,同一楼盘、同一类型的房屋在办理预售许可时,不得超过前一期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销售价格。同地段、同品质新建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时,不得超过相邻在售楼盘的销售价格。
6月27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办理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全力推进“拿地未开工和开工未入市项目”尽早开工入市,并在通知后附上未开工项目名单,清单上有161个拿地未开工项目和228个开工未入市项目。 公布全市拿地未开工项目161项,开工未入市项目228项,并附上对应的名单。还要求,已取得过一次预售许可的项目,在2017年年底前可申请办理第二次预售许可。
6月27日,河南省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建房〔2017〕80号文件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郑州要加大热点片区的土地供应,加大对房企购地资金来源的审查力度,企业取得土地后要加快商品房的建设和上市节奏。郑州市新备案预售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不高于2016年10月份周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商品住房库存周期在12个月以下,且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同比增幅超过30%或价格同比增幅超过20%的市、县(市),新备案预售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不高于2017年4月份周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
6月28日,西安市发布《调整西安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年4月18日以前在限定的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需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二手房也需要在满2年才可交易。且即日起非本地居民需缴纳2年社保才可购房。
6月29日,长沙市印发《长沙市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监制操作规程》,对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定向开发、单位自建房、拆迁安置房)房价格明码标价进行了监制与规范。以2016年10月为基准期,明确企业申报单价不得高销售均价。
6月30日,浙江省印发《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规定,各地可根据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的需要,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在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等多种竞价方式。规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发布《关于培育和发展天津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支持房企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同时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加大住房租赁政策支持力度,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和金融支持。
福州下发《关于加强福州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管理的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城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政策仍执行现有政策。除五城区外,在福州七县(市)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