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9 15:49:51
【政策汇编】
7月1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特色小镇培育建设过程中需坚持三大原则,一是要尊重小镇现有格局、不盲目拆老街区;二是要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三是要传承小镇传统文化、不盲目搬袭外来文化。针对部分小镇建设发展过程存在的“贪大求洋”等问题提出,严禁挖山填湖、破坏水系、破坏生态环境;严禁盲目拉直道路,严禁对老街区进行大拆大建或简单粗暴地推倒重建,避免采取将现有居民整体迁出的开发模式;严禁建设“大、洋、怪”的建筑,严禁乱起洋名;严禁建设不便民、造价高、图形象的宽马路、大广场、大公园。
芜湖市发布《严格加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实施办法(暂行)》强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提出非首次销售的楼盘,备案价以今年2月实际成交均价为基础,环比价格不得上涨,以后原则上半年内涨幅不得高于5%。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备案价格5%以上的,需重新办理价格申报手续。已备案并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以“价外加价”等任何方式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7月11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17)》,将严格商品住房预售、现售的价格引导,对于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前期或周边在售项目价格的,一律暂缓批准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确保2017年房价环比不增长。同时,北京市也将全面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及产业项目的管理。将进一步调整用地供应结构,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完善“限房价、控地价”土地供应工作机制,加大自住房用地供应和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将多渠道增加住房租赁房源,培育企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的住房租赁主体,整合社会闲散住房资源集中经营管理,提供多样化的住房租赁产品和规范优质的服务。
7月13日,九江市发布中心城区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市户籍在限购区仅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非本市户籍需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1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7月14日,赣州市中心城区住房限购范围扩大至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暂停向限购范围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出售住房;暂停向限购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出售住房。同时,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价款的5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