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5 16:53:27
【政策汇编】
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在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10月16日,石家庄发布《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交易、登记的规定》,2007年5月1日前,开发企业取得《经济适用住房销(预)售许可证》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项目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批文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须在附记栏注明:2年后上市转让。2007年5月1日后才取得证件批文的,则需5年后才能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成交价的1%计算,由买方、受赠方支付;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则按购房总价款的2%交存。
10月17日,成都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2017年至2020年底,成都全市新开工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低层住宅除外)和保障性住房,中心城区成品住宅面积比例逐步达到100%,郊区市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逐步达到80%。2022年底,全市新开工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100%,全面实现成都市住宅产品结构从清水房为主到成品住宅为主的根本转变。
10月18日,昆山市发布《昆山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试行期为2年。规定在昆山市企业工作,申请购房时在岗在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或具有大专学历的人才将不被限购。另外有部分人才将享受购房补贴。
10月19日,深圳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鼓励房企拓展住房租赁业务,允许已建成并空置的商业建筑以宗地为单位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还包括将“城中村”改造成租赁住房并对外长期租赁、加大公租房的供应、保障租房人的权利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