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18-05-09 14: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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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8-05-09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政策汇编】

  佛山市南海区出台《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提及,集体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不得设计为独栋别墅、联排别墅等低密度住宅建筑。集体租赁住房可面向市场进行供应,不限定承租主体,租金价格由租赁双方按照市场水平协商确定。不得改变住房用途、不得以租代售、不予分割办理单元产权证、未经许可不得转让。

  佛山市发布《关于重申房地产销售秩序加强销售现场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开发商应避免在夜间(17:30-次日8:30)进行项目开盘或销售活动,对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项目,尽可能采用摇号等方式进行销售。公示项目进度过程中,应确保房源公开,不得违规拒售;对于未在文件中列举、但拟与购房者签署的文件、资料等,也必须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不得隐瞒、误导购房者。

  武汉市要求,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过程中不得要求购房人提交个人房产信息查询资料;应通过“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对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进行核查申请,相关部门将在2个工作日内返回核查结果(首套刚需购房家庭为4个工作日),并由开发企业将核查结果告知购房人。若开发企业强制性要求提供“房查”资料,购房人有权拒绝并向房管部门举报,房管部门将严格依法依规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呼和浩特市发布《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凡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来呼和浩特市办理落户手续。全国在校大学生凭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可在线落户呼和浩特。5年内计划引进培育50支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和5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将按类别免费提供不低于200平米、150平米、120平米、80平米的人才公寓;选择在呼和浩特市购房的,以货币化形式分别给予最高120万元、8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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