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3 16:33:05
【政策汇编】
12月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做出重要修改: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集体土地必须先征收为国有后才能出让的规定,新增加一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衔接土地管理法修改,扫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19年要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坚持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强市场监测和评价考核,切实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继续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确保市场稳定。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与交通部共同发布《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提出推动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改扩建。对国家物流枢纽范围内的物流仓储、铁路站场、铁路专用线和集疏运铁路、公路等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允许使用预留国家计划;地方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由各省(区、市)计划重点保障。鼓励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
西安发布《西安市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实施意见》提出,自2019年1月1日起,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不含蓝田县、周至县)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除拆迁安置房以外的住宅建设项目实行全装修。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住宅用地的建设项目,可延用原审批规定的建设方式开发,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对住宅建设项目按全装修标准进行统一的装饰装修。
汕头发布《关于调整汕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提出,2018年12月29日起,职工及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其所购房产所在地必须在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职工本人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没有自住住房,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由原9600.00元/年调整为4800.00元/年。
长沙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文件优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式,将个人贷款额与缴存额挂钩。同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时限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12个月以上”。征信记录中有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任一情形,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将不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等。
广州发布公积金新规提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或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也可以申请提取。
佛山印发《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提到,将取消最低30分才能申请积分入户、入学的前提条件,并将购房直接入户政策调整并入积分制,设置入户、入学过渡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