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6 15:43:18
【政策汇编】
海南印发《关于支持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通知》,从鼓励多主体参与住房租赁经营、多渠道支持住房租赁经营、提供住房租赁市场服务、规范用地供应管理、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等五个方面支持和规范租赁住房土地供给和建设管理工作,盘活闲置社会房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广东省印发《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办法(试行)》,明确广东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可市场化出让,于5月10日起实施。适用于在广东省政府审批权限内,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活动。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等经营性用岛。
北京发布通知称,《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4月24日起正式实施。提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间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新建住宅工程项目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将投保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并要求选择具备相应能力的保险公司。业主应当在交房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承保范围内的建筑质量进行自查,若存在质量缺陷,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西安发布通知,从2019年5月13日起,实施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将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要求,借款人须在申请贷款前12个月按时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以贷促缴,以缴定贷”。
合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异地购房提取政策、离职职工账户转移和提取政策、优化还贷提取政策、防范违规提取行为、防范违规提取行为等。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从严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优购房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指出优购房购买对象分为企业类及人才类。人才类对象为在开发区创办企业或各类企业任职,工作满2年(以开发区社保为准),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的相关人才。人才类别分为一、二、三类,达到申请条件的,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一类30%、二类25%、三类20%的折扣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