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19-05-15 11: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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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9-05-15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政策汇编】

  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提出,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等。公告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南京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表示,博士人才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协调相关银行给予人才购房贷款利率优惠。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后即可提取使用或申请公积金贷款等,贷款额度可放宽到限额的2倍,最高100万元。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享受3年租金全免,租期最长5年,免租期以外按照市场租金的70%承租。自行租房的,给予每月2000元租赁补贴,累计享受期不超过5年。

  苏州市发布通知提出,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东起京杭运河,西至珠江路,南至竹园路,北至邓尉路),限制转让区域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转让。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二手住房,购房人通过二手住宅市场交易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五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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