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2 15:15:37
【政策汇编】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指出将进一步落实降低成本政策,企业在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间,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加大租房消费支持力度,无自有住房职工,通过备案后,可按季以租金实际发生额为限提取住房公积金;改进封存账户提取管理;简化企业开户、销户流程,购房、租房首次提取可实行网上办理。
西安发布《关于购房资格审查的声明》,强调将严格审查购房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伪造相关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坚决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济南召开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重点工作推进大会,确了房地产调控的要求,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编制2019年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出台“一城一策”调控方案,建立“供需平衡、库存合理、价格平稳”的市场运行机制,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将出台二环路以内棚改攻坚实施方案,加快推动中心城未改造棚户区建设。
苏州工业园区发布《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当期价格备案后预(销)售许可前,由电脑随机抽取不少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60%的优购房。申请对象主要是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试点示范期为3年。厦门发布通知称,拟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每年8亿元,用于培育本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成长,包括建立机制、建设平台、筹集房源、规范运营、筹资融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