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6 16:36:13
【政策汇编】
贵州省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特区)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将重点保障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等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并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复员退伍军人(特别是伤病残退役军人)、优抚对象、进城农村独生子女户、进城农村二女绝育户、老年人、鳏寡孤独、原国民党退伍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见义勇为等符合条件的家庭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在保障方式和标准上,实物保障以配租集体宿舍为主,以小户型住宅为辅。
北京住房城乡建设委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签订《关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公租房违规信息的合作备忘录》,对于存在转租转借、空置、擅自装修等违规使用公租房的家庭,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除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将其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11月20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发布,围绕加大国内人才引进、促进海外人才引进、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人才专项奖励、加大人才培养培育力度、集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化人才服务环境等7大方面内容,共提出48条措施。人才引进方面,明确管委会直接审批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紧缺急需技能人才等直接引进落户。人才住房保障方面,将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调整商品住房选房购房制度,实施限价商品房政策,建设“先租后售”公租房,实施人才租房补贴等。
11月22日开始,广州对于非本市户籍人士购房的资格进行调整,在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人资格查验过程中,个税和社保缴纳记录可作为相互补证资料。购房人某月个税缴纳记录出现断缴或补缴情况,而当月社保记录显示为正常缴纳,则可视同其连续正常缴纳,如果当月社保是后来补缴的则不行。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支持入住企业(机构)员工购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表示,直管区招商引资企业(机构)员工、行政企事业单位员工、引进(推荐)人才三类人员,购买直管区范围内的住房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三类人员购房支持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届满由用人单位重新申请,通过购房支持所购的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清远市下发《关于住房套数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11月22日起,已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再纳入家庭已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已受理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