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2 15:08:41
【政策汇编】
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强调要以更大的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把资金用到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上。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加强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要着力帮扶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加快落实各项政策,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融资成本和房屋租金,提高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能力。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建部发文提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全面采集楼盘信息,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覆盖所辖行政区域的各类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楼盘表。提供自动核验服务,推动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与公安、民政、税务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信息系统联网。优化网签备案服务,推进“互联网﹢网签”,积极推行“互联网大厅”模式,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安徽发布《关于服务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指出,为服务乡村振兴,将对村庄规划、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土地利用政策、服务水平等做出调整和优化。提出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支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支持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依规转让宅基地,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中山市发布《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措施主要包括:提供人才幸福安居保障,鼓励和支持人才入户中山,完善人才子女教育保障,畅通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就业渠道,提升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大力激励宣传突出贡献人才,持续培育中山青年人才。其中提出高层次人才及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是否在中山参保、居住限制,可在工作所在镇区入户;大专学历、中级工技能人才,在中山参保满6个月的,可在工作所在镇区入户。
天津出台《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对在天津创业申请房租补贴的人员范围 、标准和经办流程进行了规范 。其中,创业人员范围由高校毕业生扩大至在天津创业1年内的在校大学生、高校5年内毕业生、落户5年内的“海河英才”、留学回国5年内人员、国家或市级创业大赛近5年内获奖人员、天津市近5年内认定的“项目+团队”成员等群体 。
深圳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城市更新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包括延长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城市更新项目原有地价测算规定适用期限、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快商品房供应、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促进城市更新工作提速提效等方面。
资兴市发布《支持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措施》,提到鼓励合理住房消费方面给予契税补贴,12月31前在资兴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且已缴清契税的,按契税50%给予补贴。同时给予特定人群购房安家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行货币化安置;支持平台公司转型参与房地产开发建设和营销;鼓励团购和房企让利销售。支持稳定房地产投资方面,企业可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对于年内新建报批房地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用予以延期缴纳等。
苏州工业园区调整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申请条件调整中本科和硕士人才调整为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博士、园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仍为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供应房源调整,对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备案)的单套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房企应该将不少于其总建筑面积60%的房源,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园区人才;经过园区人才办认定的特殊人才,可以提出申请优先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6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
佛山提出公积金首套贷款未还清不能申请第二套,于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兰州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的实施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商品房开发项目中按照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调整商业地产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70%调整为50%。将棚户区改造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由区县确定改造范围、户数、征拆安置量、土地权属、拆迁时限等,审核改造投入,确定改造方案,引入有实力的企业实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