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8 14:21:30
【政策汇编】
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的通知》指出,数据标准将涉及40项楼盘表基础数据、25项交易网签备案数据、11项应用扩展数据。要求要确保房屋网签备案服务不停止,数据采集不中断,并在数据共享应用时做好保密和脱敏处理。
央行上海总部召开会议要求,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严禁以房产作为风险抵押,通过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等形式变相突破信贷政策要求,违规向购房者提供资金,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鼓励商业银行推出定制化金融产品和专属金融服务方案,积极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提供金融支持。
上海印发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措施,提出加快土地出让收入安排和使用、加强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保持土地市场交易平稳有序、加快经营性用地出让节奏、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减轻房企入市成本压力、提高存量土地投资强度等。
武汉发布公告:对因疫情影响停产停业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2020年第一季度自用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商贸流通在营保供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2020年第一、二季度自用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被政府征用用于防疫用途的自有房产土地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2020年第一、二季度自用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损失较大的困难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减免2020年第一、二季度自用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各类单位和个人,在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根据租金减免额度,可申请减免该租金对应的2020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武汉发布《关于允许商业和办公用房等存量房改造为租赁住房的通知》提出,武汉部分区域已建成闲置低效的商业、办公、厂房等非住宅存量房屋,可以改造为租赁住房。5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深圳银保监局要求加强对房产抵押经营贷的资金用途监控,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要求各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对于排查发现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贷款要限期收回。要求银行要继续按照银保监会要求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要因业务规范而影响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
荆州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表示,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缓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税款、降低保障房配比等。还指出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在2020年6月30日前购买新房,契税全额奖励返还;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4月22日停止执行该文件。
苏州工业园出台《关于加快集聚高端和急需人才的若干意见》表示,包括创业扶持、人才补贴、人才住房、企业引才、人才培训和培养、外国人才引进、人才服务等多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以及人才组屋、人才优购房、优租房等优先购买、租住的权利,其中全职工作的人才按“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购房补贴。人才补贴重点支持园区产业发展或前沿科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以及园区新兴产业领域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重点支持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高校院所、高端服务业、医疗卫生等领域新引进的人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年3-5万元薪酬补贴。
济南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共提出15条措施。其中将公积金租房定额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每人12000元、年内对不少于3000户特殊困难群体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将通过放开落户限制、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比例。将造提升10条商旅文特色街区,增强消费资源的集聚辐射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