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4 08:30:26
【政策汇编】
海南省为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文件提出了二十多条举措。其中对于房地产要求,继续严格执行全域限购等政策,进一步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实施重点城市“一城一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建立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和调控评价考核查处机制,坚决做到任何项目不附带商品房用地。加快发展旅游地产、商业地产,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发展市场化商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安居型商品住房、公租房、人才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好本地居民保障性住房、改善性住房和各类人才住房需求。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海南印发《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海南将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允许离校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海南省先落户后就业(三沙市除外),相应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支持人才孵化器、创业园区、众创空间、人才公寓、总部企业等设立单位集体户,放宽社区集体户、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条件限制。省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落户时可选择投靠亲属或集体户落户,海南省户籍高校毕业生和省内高校省外户籍毕业生同等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同时可以凭就业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还从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拓展毕业生见习空间、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增加毕业生再教育机会、开展就业援助、保障就业权益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湖北省发布《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大力盘活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资源,对复工复产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实行“应保尽保”。持续推动城镇低效土地开发利用。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存量建设用地供应,促进用地指标、已缴纳税费向经济发展效益转化。落实用地支持措施。深化工业用地出让制度改革。
义乌调整人才购房补助部分条款,取消适用条件中“具有本市户籍”的规定;调整在义乌工作(社保缴纳)满2年以上要求,其中申报时连续社保缴纳时间已满2年的,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义乌工作5年及以上,社保缴纳时间未满2年的,承诺服务年限=7年-已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调整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取消人才购房补助政策兑现时“所购住房办理按揭抵押的,首付款(含优惠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50%”的规定,但优惠款须全额用于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