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9 15:51:04
【政策汇编】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表示,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值得充分肯定。要坚持从全局出发,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从各地实际出发,采取差异化调控措施,及时科学精准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稳住存量、严控增量,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要加强市场监测,对市场异动及时提示、指导和预警,精准分析市场形势。要抓紧建立住宅用地市场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公开各地土地储备和已出让土地建设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有效调节住房需求。要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依法有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着力解决城市新市民和年轻人住房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从市场主体、产权保护、公平交易、市场秩序、民生保障、服务开放、高效解纷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三十一条贯彻意见。其中提出引导房产交易回归居住属性,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发挥居住权制度扶弱、施惠的社会保障功能,依法保障优先承租权人和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要求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打击各种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受侵犯。提出促进金融和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修改完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坚决否定高利转贷行为、违法放贷行为的效力。
住建部联合各部委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首先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其次,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同时,要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要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
南京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严格执行“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模式,提高土地市场准入条件,建立热点区域住宅用地报名单位资格筛查机制。优先保障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刚性购房需求,商品住宅项目向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完善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同时提出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规范新建商品住房装修行为、增强存量住房交易信息透明度、维护诚信规范的市场秩序、营造健康良好的社会氛围、强化属地监管责任。
海南省就《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实行“一个家庭限购一次且限购一套”政策,符合条件的3类海口居民家庭和7类引进人才可申购一套。安居型商品住房以10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东莞颁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提出加大住宅用地和住房供应力度;调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调整商品住房限转让年限,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或其配偶须为本市户籍;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规范房地产金融秩序;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等。
福州印发《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选择在项目所在地(市级区域内)的商业银行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新建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原则上不高于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2倍。严惩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监管账户外直接收取预售资金、未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擅自挪用或违规使用监管额度内资金等违规行为。